第39章 杀人碎尸[第1页/共3页]
“哦?甚么案子让邓县尉亲身送来啊?”
“我来给你送檀卷来了。”
萧家鼎点点头:“辛苦了,你去问问邓县尉,说童氏杀侄儿案分尸的凶器菜刀在那里?请他移送给我看看。”
“一件命案,康县令曾经亲身升堂审理此案,科罪以后上报,但是州府法曹以为案子存疑,以是发还了。需求重新审理。这个案子我跟徐司法都是当真检查过的,并感觉并没有甚么可疑之处,但是州府法曹既然都说结案子存疑,那就要好好复审。我们又看了一遍,还是没有发明甚么能够之处。又不好问州府法曹到底那边存疑。想到萧执衣是唐司马力荐的,精通刑律,以是啊,这个案子只能请萧执衣你亲身看看,到底有甚么处所存疑了。”
那州府所说的存疑又是甚么意义?
萧家鼎承诺了,去找了县尉,说了县令明日要升堂。邓县尉从速安排衙役去传证人、被害人明日一早到堂。安排好以后,邓县尉低声问萧家鼎:“执衣是否找到结案子的存疑之处?”
萧家鼎简朴先翻看了一下前次上报时的判词,案情是如许的:本县黄岩村的一个姓童的妇人,她的六岁的儿子不见了,她便四周寻觅。成果在他们村边的河水里发明了儿子的衣服裤子,便请了人在河水里打捞,成果捞上来一只手臂!童氏从手臂的手腕处缠绕的链子认出是本身的儿子,便到衙门报官了。衙门差役在四周寻觅,在分歧的处所发明了另一只手臂,另有双脚,以及从腰部砍断成两截的躯干,另有肚肠等内脏,最后,在臭水沟里发明了一个小孩的头颅,颠末辨认,恰是童氏的儿子。因而捕快便对全村人挨个停止扣问,有人说那天瞥见孩子的叔母赵氏曾经在这臭水沟处蹲着,他还打了一声号召,而童氏也证明此前曾见到赵氏与人私通,赵氏应当是恼羞成怒,杀死本身孩子泄愤。因而,捕快便将赵氏抓了起来。
“凶犯赵氏呢?她承认吗?”
这个案子是如许搞定了,今后再碰到近似的案子如何办?
萧家鼎道:“你们都看不出来,我那里就能看得出来了?”
萧家鼎顿时就否定了。因为学法制史他晓得,在中国当代,供词是证据之王,只要有供词,没有其他证据也能够定案。以是从唐朝时的定案证据标准来看,这个案子已经是证据充分的铁案。以是,州府所说的存疑,应当不是说的证据是否充分的题目。
文砚承诺出去,很快又返来了,道:“邓县尉说了,凶器都存放在证物库房里,不能随案移送,如果要看,只能去证物堆栈看,或者等康县令升堂的时候看,当时候凶器会作为证据出示的。”
萧家鼎点头道:“这个案子案犯已经认罪,又起获了分尸的凶器,另有证明瞥见她呈现在抛尸现场的证人。证据是充分的,如果完善,那就完善这凶妇杀人动机的证据。――你们没有扣问到她跟人私通被死者的母亲撞见的证据吗?”
萧家鼎见是他,忙起家道:“邓县尉啊,有事吗?”
莫非州府说的“本案存疑”,就是指的这个?
康县令看过以后,叮咛萧家鼎道:“明日早上升堂审理此案,你奉告邓县尉,让他安排。”
他筹办恰当的时候向唐临说一下这件事,请他上书朝廷要求作出同一的规定。他的话应当是有分量的。
发还重审的案子,先要颠末刑房检查,层报司法、县尉,再经执衣考核后,保送县令,然后县令按照重审的环境和草拟的判词,再次升堂问案,终究作出讯断。
方才看看,他的书童文砚就返来了,抱着一叠的判词。放在了萧家鼎的面前,擦了一下汗水,道:“全都超找出来了,都在这里,是吴东海承办的统统案件的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