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带刺的玫瑰》 1/1
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

堡子酒1915年巴拿马博览会获奖寻踪[第2页/共2页]

别的从汗青的角度看,中国插手1915年巴拿马博览会是由当局构造的,是当局行动。各省“官署酒”天然由各省当局选送,既是当局选送就会兼顾兼顾,不会仅选一家的产品,免得有厚此薄彼之嫌。

但是笔者查阅当年中国巴拿马赛会筹办局长兼监督陈淇主持编撰的《我国参与巴拿马承平洋万国博览会纪实》一书中的“中国酒类获奖名单”,却如何也找不到“堡子酒”的名字。据民国《榆次县志》记录堡子酒获得的是一等奖,也就是书中所记录的甲等大奖章。但获得甲等大奖章的名单为:直隶(官署)高梁酒、HN官署)高梁酒、SX官署)高梁汾酒、GD官署)果酒、SD张裕酿酒公司。如何堡子酒参会的环境,当年大会的构造者会没有记录呢?

这个环境在当年参会产品中并不是一个惯例,其他产品应当也有这个环境。我国在巴拿马博览会上获得甲等大奖章的名单中,除“SD张裕酿酒公司”是一个明白的出产商称呼外,直隶、HNSXGD均称“官署某酒”,这与“GZ公署酒”的称呼是何其的类似。“GZ公署酒”是由两家烧房供应的,这些“官署酒”莫非就是由一家酒坊供应的吗?如果是由一家出产商供应,记录者是会列出世产商称呼的,像“SD张裕酿酒公司”。这时已不存在“烧房”一词分歧适国际常例,本国人不易了解的题目,因为这本《纪实》是写给中国人看的。在其他品级的获奖记录中,不管出产商称呼是“公司”还是“老字号”,编撰者都照实记录下了他们的称呼。如:“SD孙敏卿玉堂号”、“JS泰兴泰昌号”、“ZJ绍兴谦裕萃”等明显不是当代贸易公司称呼。可见其他“官署酒”也应当是由多家酒坊供应的。

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