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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刺的玫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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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子酒1915年巴拿马博览会获奖寻踪[第1页/共2页]

但是翻开堡子酒的汗青却发明,榆次堡子酒系汗青名酒。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慈禧太后出逃西安,路经榆次时曾饮此酒,故称为御酒。据中华民国十八年编写的《榆次县志》卷六.生存考.特产第十六条记录:“烧酒性香烈,行销远近,以产高家堡、乔家堡者为最,人称堡子酒。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美国巴拿马赛会获得一等奖凭”。束缚前,堡子酒远销东北、HB内蒙等地。在BJ前门大街曾设有“堡子酒馆”,传闻牌匾还是当年慈禧太后亲笔题写的。本来堡子酒和汾酒一样也曾是国度级名酒,也曾在巴拿马国际赛会上获奖,曾经具有能够与汾酒比肩的名誉。

笔者以为形成如许的启事有两个,其一是二十世纪初的中国积贫积弱已久,正想向天下揭示本身丰富而广博的一面。而1915年民国方才进入第四个年初,代表中国的北洋当局正急于追求国际的承认。以是国人把插手巴拿马赛会当作中国走向天下舞台的一件大事,极想在此次赛会上大显技艺。北洋当局构造了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产品参会,展品数量总计达十万多种。但因为北洋当局要揭示的是国度形象,并不重视庇护企业权益。所选的产品只体贴品格的好坏,对于哪家出产却不看重。其二是当时的工商户还没有品牌认识。《纪实》一书中把北方各省出产的酒统称为“高梁酒”,SX的仅多了一个“汾”字。民国《榆次县志》中把高家堡和乔家堡出产的酒称为“烧酒”,只是在最后申明“人称堡子酒”。可见“高梁酒”或“烧酒”才是当时北方白酒的正规称呼,能够将其辨别开来的就是酒的产地或产酒的酒坊。当各省选送的酒都称“高梁酒”时,北洋当局官员只好先按产地把它们辨别隔来。而一省当中又有多个酒坊选送“高梁酒”,但“酒坊”一词是分歧适国际常例的,让本国人很难了解。因而北洋当局官员把同一省出产的“高梁酒”合在一起,以某省(官署)高梁酒的名义参会。

这个环境在当年参会产品中并不是一个惯例,其他产品应当也有这个环境。我国在巴拿马博览会上获得甲等大奖章的名单中,除“SD张裕酿酒公司”是一个明白的出产商称呼外,直隶、HNSXGD均称“官署某酒”,这与“GZ公署酒”的称呼是何其的类似。“GZ公署酒”是由两家烧房供应的,这些“官署酒”莫非就是由一家酒坊供应的吗?如果是由一家出产商供应,记录者是会列出世产商称呼的,像“SD张裕酿酒公司”。这时已不存在“烧房”一词分歧适国际常例,本国人不易了解的题目,因为这本《纪实》是写给中国人看的。在其他品级的获奖记录中,不管出产商称呼是“公司”还是“老字号”,编撰者都照实记录下了他们的称呼。如:“SD孙敏卿玉堂号”、“JS泰兴泰昌号”、“ZJ绍兴谦裕萃”等明显不是当代贸易公司称呼。可见其他“官署酒”也应当是由多家酒坊供应的。

别的从汗青的角度看,中国插手1915年巴拿马博览会是由当局构造的,是当局行动。各省“官署酒”天然由各省当局选送,既是当局选送就会兼顾兼顾,不会仅选一家的产品,免得有厚此薄彼之嫌。

厥后笔者在检察茅台酒的获奖颠末时才找到了此中的启事。当年茅台酒插手巴拿马博览会时,还没有“茅台造酒公司”或“GZ茅台酒厂”这些称呼。供应茅台酒产品的是“茅台村荣和烧房”和“茅台村成义烧房”,卖力参会事件的北洋当局农林部官员发明两家烧房同处一地,而“烧房”一词又分歧适国际常例,本国人不易了解。农林部官员干脆把两家的酒合在一起,冠上了一个“GZ公署酒”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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