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比宝[第2页/共2页]
包拯没有让大师绝望,他又从怀中取出了两只与酒壶一样质地的玻璃杯,一手拿一只举到面前对比着。
中情意义就是梁大官人在天长县城外有良田千顷,城中稀有家店铺,每日里的支出可算是日进斗金。平常过的也都是挥金如土的日子,此次娶的小妾是专门从扬州买来的,这小妾不但面貌秀美,并且自小颠末经心的培养,歌舞琴棋无一不通,光身价就值好几百贯,更别说为办这场婚事的其他破钞了。
梁国本来想借酒宴之际调侃包拯几句,可没想到这位知县大人说话一点儿也不客气,直接将梁国划入了黑心一类。包拯的话噎的梁国说不出话来,这知县还进士出身呢,如何一点儿读书人的的斯文劲都没有啊。
然后转过身来向包拯解释道:“我前些日子获得了一个玻璃碗,这碗是从悠远的大食颠末千辛万苦才运到了大宋,我对此碗爱不释手,每日里只要效他用饭才会感到苦涩。”
梁国的家仆谨慎翼翼的捧上了一个精彩的雕花红木盒子,盒子被放到了梁国身前的桌子上。梁国悄悄翻开盒子,从里边拿出了一只蓝色的玻璃碗。
在坐的其别人可却分歧了,在大宋朝做工精彩的玻璃成品是要比一样大小的玉石贵重的,特别是大食等地出产的玻璃成品更加高贵,并且因为路途悠远,玻璃成品很轻易破坏,以是无缺无损的象碗这么大的玻璃成品显得更加贵重了。
梁国对包拯说道:“包大人之前见过玻璃器物吗?”这但是赤裸裸的挑衅了。
大师一看心想这包大人的好东西还真很多,不但有酒壶另有酒杯,这杯子同酒壶一样精彩富丽,看起来都代价不菲。
梁国这下子真是目瞪口呆了,他离包拯比来,看的也最清楚。包拯拿出来的确切是一把实实在在的玻璃酒壶,这造不得假,梁国感受本身的玻璃碗与酒壶一比当即显得暗淡无光了。要不是在明天这个场合,梁国想体例也得将这只酒壶弄到手。
“包大人里边请。”梁国张了几次嘴最后只说出了这一句话。
明天是梁国请的客,提早有筹办不敷为奇,可这位包大人一伸手就能从怀中取出一把贵重的玻璃酒壶来,这也太奇异了。并且包拯拿出来的酒壶较着的要比梁大官人的玻璃好的多。包拯拿出来的酒壶,通体洁白,几近就是透明的,放在那边显得晶莹剔透,光彩照人,酒壶的线条流利外型美好,这但是可贵的玻璃中的珍品啊。在坐的都是富豪,还是都有一些见地的。
梁国将玻璃碗放在桌子上,他当然不是为了拿这个确切用饭,他就是为了在世人面前夸耀一番,听着世人的赞叹贰心中非常痛快,但还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