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比宝[第1页/共2页]
梁国对包拯说道:“包大人之前见过玻璃器物吗?”这但是赤裸裸的挑衅了。
梁国的家仆谨慎翼翼的捧上了一个精彩的雕花红木盒子,盒子被放到了梁国身前的桌子上。梁国悄悄翻开盒子,从里边拿出了一只蓝色的玻璃碗。
客人们一看,包拯还真带了东西来了。等大师细心看包拯放在那边的酒壶时一个个的不由都怔了。大师都在想这宴会如何变成了比宝大赛了,因为包拯放在那边的是一把玻璃制成的酒壶。
明天是梁国请的客,提早有筹办不敷为奇,可这位包大人一伸手就能从怀中取出一把贵重的玻璃酒壶来,这也太奇异了。并且包拯拿出来的酒壶较着的要比梁大官人的玻璃好的多。包拯拿出来的酒壶,通体洁白,几近就是透明的,放在那边显得晶莹剔透,光彩照人,酒壶的线条流利外型美好,这但是可贵的玻璃中的珍品啊。在坐的都是富豪,还是都有一些见地的。
梁国这下子真是目瞪口呆了,他离包拯比来,看的也最清楚。包拯拿出来的确切是一把实实在在的玻璃酒壶,这造不得假,梁国感受本身的玻璃碗与酒壶一比当即显得暗淡无光了。要不是在明天这个场合,梁国想体例也得将这只酒壶弄到手。
也有坐的离包拯比较近的想要奉迎这位新任知县,没话找话的问道:“包大人可曾结婚。”
大师一看心想这包大人的好东西还真很多,不但有酒壶另有酒杯,这杯子同酒壶一样精彩富丽,看起来都代价不菲。
然后转过身来向包拯解释道:“我前些日子获得了一个玻璃碗,这碗是从悠远的大食颠末千辛万苦才运到了大宋,我对此碗爱不释手,每日里只要效他用饭才会感到苦涩。”
包拯的手又伸入了本身怀中,世人的神经又被变更了起来,都在想包拯还要掏甚么东西出来。
包拯没有让大师绝望,他又从怀中取出了两只与酒壶一样质地的玻璃杯,一手拿一只举到面前对比着。
“开席,来人将我的玻璃碗拿上来。”见大师说的差未几了,梁国大声的宣布着。
还没等世人回过神来,包拯站起家说道:“多谢梁大官人的宴请,我这里敬酒三杯,本人另有公事在身,告别了!”说完包拯将酒斟满杯子,连饮三杯,然后一手拿壶,一手拿杯走了出去。
这时听包拯在那边自言自语道:“好东西只要希少了才贵重,两个一模一样的东西就没意义了,还是这只比较完美一点儿。”包拯说完将右手中的杯子放在了桌子上,左手顺手一挥将别的一只杯子扔在了地上,杯子在青砖的空中上立时摔的粉碎。
在包拯看来梁国拿出的只不过是一保蓝色的玻璃碗,底子没有甚么出奇之处,在超市中如许的碗也就值几块钱。以是他对梁国将此事搞的如此的慎重其事非常不解。
最让梁国想不通的是包拯没事将一个这么精彩贵重的酒壶揣在怀里到处走干甚么。莫非真的是为了随时用它喝酒,包拯就豪阔到了这类程度?这也太豪侈了吧。
梁国的一举一动始终吸引着在坐的统统人的重视力,当玻璃碗从盒子中被拿出来时当即引发了一片赞叹。
在坐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包拯,他们还是每一次瞥见到别人家赴宴说别人的器具便宜,并且还本身带家伙的。并且梁大官人的玻璃碗摆在那边,知县大人再拿出甚么来也挣不回面子。
在场的人当时都惊呆了,以他们的目光看来,包拯手中的杯子每只都代价几千贯,包拯就那么顺手一扔,几千贯钱就没了。
在坐的其别人可却分歧了,在大宋朝做工精彩的玻璃成品是要比一样大小的玉石贵重的,特别是大食等地出产的玻璃成品更加高贵,并且因为路途悠远,玻璃成品很轻易破坏,以是无缺无损的象碗这么大的玻璃成品显得更加贵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