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主角光环[第2页/共3页]
不过,这小我为甚么会绑着玉石死在这里呢?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他做人并不好高骛远。
比挂坠好,又不是玻璃,这就……应当是玉石了吧?
当然,现在他要做的,是放大镜的N个用法之一,用来查验质料甚或者古玩。
有了这么大一块玉石,冯君感觉如何也能卖个十来八万块,固然他以为,在地球界必定卖不出那块红宝石的代价,但是他此次来探查的用度,就算打出来了。
当然,这也仅仅是他的猜想,一定做得了数。
倒是很有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前人风采啊。
第二天傍晚,有好动静传来,他终究走出了河谷,火线的山脉较着地少了,爬上个山头看一眼,模糊能够看到平原。
来源不明的东西,必定卖不起代价,但是有总比没有强,他也实在太穷了,进货的钱都只要万把块――这点本钱,何时才气发财致富?
天气已晚,冯君支起帐篷,仓促地吃了点东西,他是如此地镇静,用饭都把玩着玉盒。
有了这么一个收成,他的兴趣大增,特别是这河谷里到处都是石头,每当他发明有点非常的石头,总要停下来看一看。
次日,他没有焦急出发,而是拿出三瓶矿泉水,很豪侈地洗了一个头,还洗了把脸,然后才开端了最后一天的探查。
他细心地查抄了这块石头一遍,确认没有发明任何藐吝啬泡。
但是,贰内心固然是这么想,可常常碰到瑰丽的石头,还是忍不住去揣摩一下,乃至于他在第二天里,走了只要两百多里地。
下一刻,他就站起家,蹿到了摩托车旁,拿出了穿越必备神器――放大镜。
他想了好一阵,才得出一个猜想:这货大抵是在船上碰到掳掠了,干脆带着玉石跳河了,我活不成,也不能让你们把玉石抢去!
它拍击空中的动静很大,能够想像其力道有多么可骇。
我非常驰念赵忠祥……错了,我非常感激作者吖。
接下来的路上,他也不消再搞那些物质补给点了――最多两天的路程,下一次来,他会再建一个堆栈的,这一段空缺,倒也不算甚么。
在收集小说里,如许的桥段,峭壁的配角光环啊!
没错,他改主张了,此前他要回到堆栈,那是因为太穷,舍不得丢掉那点东西,究竟上,他还揣摩着等出了空间以后,抽个时候去一趟外埠,卖掉一辆改装的摩托车。
不过在傍晚邻近安营的时候,他又有所获,那是一个残破的玉盒。
放大镜能够查抄水源是否干净,也能帮着配角尽快体味本地的动植物,乃至在田野,在打火机不利市的时候,只要有太阳,它还能够充当点烟器,装个逼泡个妞啥的,非常带感。
不过遗憾的是,他的好运气,仿佛就在这一天用光了。
石头的光彩灰蒙蒙,跟河道里的石头近似,略微有些发白,却也不算碍眼。
他的一身设备里,只要望远镜能够肯定是正品,八八式军用望远镜,12*42的,二手货,他只用了三百元,但是保养得很好,结果也极佳。
这一点都分歧适他低调发财的筹算。
他是在吐槽,不过他真的是非常惊奇,因为火线大战的两边都不是人,是一只猩猩和一只刺猬状的植物。
起码三万起,卖到三十万也普通――好吧,冯君还是不懂玉,他只能肯定这么大范围。
挂坠和石头比拟,顿时黯然失容,用肉眼就看得出来,石头的光彩更好,细致温和得不是一点半点,固然也不透明,但是那份质感,却又非常地温润和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