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主角光环[第1页/共3页]
他想了好一阵,才得出一个猜想:这货大抵是在船上碰到掳掠了,干脆带着玉石跳河了,我活不成,也不能让你们把玉石抢去!
刺猬另有别的手腕,滚着滚着,它的身材猛地从空中上弹起,尽是长刺的身躯,会硬生生地撞向敌手。
必定有人会想,谁吃傻逼了,拿这么好的玉雕成了盒子?
有了这么大一块玉石,冯君感觉如何也能卖个十来八万块,固然他以为,在地球界必定卖不出那块红宝石的代价,但是他此次来探查的用度,就算打出来了。
倒是很有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前人风采啊。
“我去,这是……玉石?”冯君冲动了起来,他的胸膛缓慢地起伏着,目光中尽是镇静,他固然对玉石不太体味,却也晓得玉色温润。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他一无所获。
我非常驰念赵忠祥……错了,我非常感激作者吖。
因而他又翻开包裹,在他的旧衣服里,找到了阿谁小小的葫芦挂坠,一百块买的阿谁。
他是在吐槽,不过他真的是非常惊奇,因为火线大战的两边都不是人,是一只猩猩和一只刺猬状的植物。
猩猩极其高大,怕不有四五丈高,手里拎着一棵大树干,就像拎着一根棍子一样,向刺猬没头没脑地打去。
猩猩的肩头扎着一根刺,额头也是血糊糊一片,看起来也吃了不小的亏。
但是它并不是毫无还手之力,转动期间,它竖起的长刺,偶尔会直接激射出去,速率奇快。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他做人并不好高骛远。
石头的光彩灰蒙蒙,跟河道里的石头近似,略微有些发白,却也不算碍眼。
放大镜能够查抄水源是否干净,也能帮着配角尽快体味本地的动植物,乃至在田野,在打火机不利市的时候,只要有太阳,它还能够充当点烟器,装个逼泡个妞啥的,非常带感。
冯君悄悄地给本身点个赞:哥们儿这打算,改得也是没得说了,间隔山谷出口一天多的路程,硬是没有补给站,那么,就能最大程度地保守本身的奥妙。
果不其然,石头更加地白了,显出晶莹温润的光芒。
挂坠和石头比拟,顿时黯然失容,用肉眼就看得出来,石头的光彩更好,细致温和得不是一点半点,固然也不透明,但是那份质感,却又非常地温润和晶莹。
冯君津津有味看了半个多小时,看到两边的行动越来越慢,最后的震惊过后,也逐步转化为等候,呼吸忍不住短促了起来。
起码三万起,卖到三十万也普通――好吧,冯君还是不懂玉,他只能肯定这么大范围。
冯君也不算懂,但是他晓得对比不是?
冯君的内心,已经鉴定它是玉石了,再看看其他的鹅卵石,感受比挂坠差远了。
不过下一刻,他就认识到一个题目,没气泡的……一定就必定是玉石。
(十仲春第一更,求点击、保举和保藏。)
这两截盒子,因为能肯定是玉的,冯君根基上能估出一个代价,毕竟他刚去过古玩店。
他把玩了此物两个多小时,终究心一横:有了这个东西,我此次就不消回堆栈了。
莫非我能碰到传说中的两败俱伤?然后渔翁得利?
次日,他没有焦急出发,而是拿出三瓶矿泉水,很豪侈地洗了一个头,还洗了把脸,然后才开端了最后一天的探查。
冯君对玉石不甚体味,但是他晓得一点,在放大镜下,看不出藐吝啬泡的,才有能够是玉石,不然那是玻璃!
在收集小说里,如许的桥段,峭壁的配角光环啊!
但是这个红色,让冯君看得有点亲热感,少不得拿出块破布,细心擦拭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