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章[第2页/共3页]
远处的两位少年跑了过来,此中一名少年初戴着蓝色发带,发带中间配有一圆形白玉,剑眉下虽是一双小眼睛,却炯炯有神,此少年便是投胎转世的陈季云,现在的沈文昶,沈满仓。
“公子可无碍?”马车内的陆清漪轻声问道。
沈文昶说着,怀里的惊风动了动,声音宏亮地打了三声鸣,眼睛盯着台上的黑公鸡看,不循分地想离开仆人度量下台去。
待张子辽坐下后,陆文正笑道:“今儿个早膳之时我但是拜读了贤侄高文啊,不负少年才子之名!”
沈文昶赶紧按住惊风,劝道:“算了,惊风,你脚受伤了,我们下次再经验他。”
“既如此,那便坐下吧。”陆文正拍了拍身侧的石凳子。
春季的南通并没有让人感到冷落,特别是鸣山上枫叶似火,反而填了文人们的雅趣,在鸣山上的凉亭处赏枫叶,吟诗赋。
这时,从人群出挤出来一胖一瘦两个少年,二人抱着鸡朝着奔过来的少年招了招手,喊道:“满仓,鸿飞,这里。”
话音刚落,沈文昶怀里的惊风嗷嗷叫了两嗓子,惊的陆清漪打了个颤抖,随即又觉好笑,嘴角微微上扬,见那少年无事便放下了帘子。
台子上面最右边,沈文昶抱着她的惊风站在石头上,聚精会神地瞧着台上的战况。只见台上的两只公鸡相互啄咬,场面相称狠恶,难明难分之际,玄色至公鸡俄然腾空而起,咬住了红色公鸡的红冠,红色公鸡鸡冠流血,啼叫有力。玄色至公鸡挺着扬头,煽动着翅膀耀武扬威。
天顺十九年,秋。
陆清漪闻言微微一愣,这般无厘头的话她还是头一回听到,细心一揣摩倒是有些轻浮,心下不喜,半晌启唇道:“心慌了还会平复的,是以不给赔。”
南通是大周最为富庶之地,南北四通八达,既是贩子来往之地,又是文人雅士堆积之所。城内剡江,云亭,沁湖,鸣山几处颇得文人们的爱好,常常要在这几处停止诗会,届时高朋满座,畅所欲言,留下很多为人吟诵的佳作。
客岁正五品守备张大人的儿子张子辽肄业南通华中书院,在上巳节三月初三日作了一首佳赋,被文人广为传诵。当时正值高贤会聚云亭,张子辽少年才子之名在此扬于南通。
“惊风乖,你祝伯伯家的芦花状况很好,帮你去经验他!”祝繁华拍了拍惊风的脑袋,随后抱着芦花去前面交了十个铜板,筹办应战。
沈文昶瞧着台上有力的红色公鸡,又低头摸了摸怀中惊风的右爪子,有力的叹了口气。
后院中,梧桐树下,陆知府正瞧着积年的檀卷,他上任一月来勤勤恳勉,未曾懒惰,因此脸上多有倦容。
他们四个从小一起长大,玩闹都在一处。沈文昶住在东榆巷尾,父亲沈仲南运营了一家米铺两家酒楼三间丝绸铺子外加一个钱庄,在南通也算得是头几家了。唐鸿飞住在东榆巷头,其父开了家镖局,家道也很殷实。那胖少年名叫祝繁华,家里是杀猪的,住在承平坊,离贩子近。其父亲是出了名的一刀屠夫,贩子上主顾说要几斤一刀下去斤两准没错,小小年纪的他经常帮父亲,现在也仿佛成了小一刀。那肥胖的少年名唤许进文,父亲是典当铺里的二掌柜,有着一双明辨书画真伪的火眼睛睛,前朝很多名流画一眼便可瞧出,许进文从小耳濡目染,小小年纪也已深暗此道,只是人有些娘气。
“像是被甚么重物砸了一下。”沈文昶低头研讨着,“也不晓得能不能好?”
沈文昶也在马儿将近撞上本身时,抱着惊风赶紧回身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