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猎物上的差别[第2页/共2页]
苟超闻言迷惑地看看白山子,等着他的下文,公然,又听他解释道:
本身还颠颠的帮人筹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手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地步,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成果反倒是那两只肥硕的野兔,因竹箭穿身而过,外相毁损,只卖个肉价,还没那几根鸡/毛贵。
已经吃过很多次的麦芽糖了,加上这好吃的糖糖能换好多好多铜钱,以是二蛋这个小吃货早就不像当初那样一向守在灶边了。
没想到人家底子没在鸡鸭鱼肆去卖山鸡,而是把它卖给了专收宝贵外相翎羽的店铺。
可他打猎却热血很多,向来都是一箭毙命不留活口。此次估计是接收了经验,想要多卖些铜钱,两只兔子俱是穿眼而亡。
只是一向忙着熬糖卖糖,还要上山下田,就错过了采菱角的最好时候。
也是那次一同去县城,苟超才发觉白山子一人也能过得不错,比两世为人的他对这个社会要熟谙的多。
让白山子去县里也好,本身恰好和村里人一起学学如何采菱角,采莲藕。
昨个碰上童大壮一家,发明虎妞和童娘子采了好些乌黑的菱角,才晓得这东西已经老了。
张小四长得就一毛毛躁躁的大男孩,且为人如烈火般,又打动又仗义,不但技艺了得还射猎俱佳。
不过,因一向以来买卖都不错,少年办事也大气起来,不再一罐一罐的上货,这几次都是两三罐的订货。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整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标致尾翎,还在内心吐槽了一起山鸡的肥大身板。
可他打猎时更像一个纯粹的猎人,弓箭多用来防身,收成多数来自于寻觅植物踪迹而设下的圈套。
那少年卖糖也有些本领,开端的时候也是一天就能卖出一罐。但是他不像苟超,只要气候好就每天都去卖糖,如许市场的接受力度就有所降落,如无不测消耗,就要两天赋气卖光一罐。
想想力壮如牛的张小四,再瞻仰瞻仰白山子,莫非正应了那句名言――身大力不亏!
可儿总要入乡顺俗,何况还是多两种粮食的大事,天灾年份没准能够拯救呢。
白山子看着回身去熬糖的苟超,思考了一番,说道:
要按苟超的思惟,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期间又不像后代,野生资本希少,消耗者大多崇尚野味。
这不,此次就用上了。
“恰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苟超倒不怕白山子找不到讨论人,那次两人去县城,专门给他做了先容,就怕本身哪天脱不开身,还得让白山子帮手送货。
“也好,那明个你就去吧。我头午碰到了童大叔,他明天也去卖野物,恰好你俩同路,也有个照顾。”
苟超一边翻搅糖稀,一边又昂首叮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