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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初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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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猎物上的差别[第1页/共2页]

本身还颠颠的帮人筹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手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地步,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整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标致尾翎,还在内心吐槽了一起山鸡的肥大身板。

“前次那孩子领了三罐,加上这回的定金,一共要收270文钱。咱家糯米已经不敷了,四周的村落我也换得差未几,这回你就顺道买上十斤。”

“恰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那少年卖糖也有些本领,开端的时候也是一天就能卖出一罐。但是他不像苟超,只要气候好就每天都去卖糖,如许市场的接受力度就有所降落,如无不测消耗,就要两天赋气卖光一罐。

成果反倒是那两只肥硕的野兔,因竹箭穿身而过,外相毁损,只卖个肉价,还没那几根鸡/毛贵。

没想到人家底子没在鸡鸭鱼肆去卖山鸡,而是把它卖给了专收宝贵外相翎羽的店铺。

可惜,兵器不给力,手工打制的竹箭不像钢铁利刃那么又穿透力,白山子空有神弓手的本领,两只竹箭都从眼眶滑进了颈子里,破脖而出……

可又听童娘子先容了老菱的吃法,且这时候的菱角更易储存,就想着后天必然抽时候去学学采菱角。

苟超自打穿越以来,每天都跟温饱作战,至于私糊口上面的享用,还没来得及改革。

“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苟超一边翻搅糖稀,一边又昂首叮咛道:

这时候用饭的恐怕也就苟超一家了。大多数村里人已经规复了两餐制,而极少部分的实施三餐的人家也都赶在太阳落山前吃晚餐。

苟超是纯粹的东北人,别说采藕,二十来年的人生中,吃藕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苟超平时起的早,又处在长身材的时候,一贯是吃三顿的。只是早晨要接二蛋返来,而白山子总喜好陪他同去,不爱在家做饭(←苟超估计他也不会做甚么),以是一家人老是很晚才气把饭吃到嘴里。

以是张小四所得猎物很多都外相完整,一样的野兔不但卖肉还能卖皮,赢利要高上很多。

白山子这回又打了两只野兔并三只竹鼠,还攒了两副蛇胆。

唉,上天如何就这么不公允,人家不但长得好,力量怎地也这么大!明显看起来就一弱质纤纤的美少年,怎地手劲如此之大,也没见有多发财的肱二头肌啊。

固然只要一把本身制作的劣质竹弓,可白山子还真猎了很多野物。不但自家改良了糊口,多吃了几次肉食,前些日子还跟着苟超去县城卖过一回山鸡野兔,得了很多银钱。

要按苟超的思惟,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期间又不像后代,野生资本希少,消耗者大多崇尚野味。

白山子闻言一愣,明显没推测另有这么一出,只好硬着头皮承诺了。

苟超再次吐槽了一遍本身的小矮个。

见白山子又霸着兄长聊的欢,二蛋早早就抱着小蛋进屋睡觉了。

张小四长得就一毛毛躁躁的大男孩,且为人如烈火般,又打动又仗义,不但技艺了得还射猎俱佳。

苟超想了想,说道:

“也好,那明个你就去吧。我头午碰到了童大叔,他明天也去卖野物,恰好你俩同路,也有个照顾。”

白山子看着回身去熬糖的苟超,思考了一番,说道:

而白山子就如潭水普通,除了和本身比较话多外,大多时候都安温馨静,用当代的描述词来讲,就是比较高冷。

昨个碰上童大壮一家,发明虎妞和童娘子采了好些乌黑的菱角,才晓得这东西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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