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证人[第1页/共2页]
露水的话刚一说完,外头便又传来声音:“我也可觉得蒋蜜斯作证,奴婢那日在外头碰到了陈昭,当时陈昭行色仓促,天气已晚,看着极其慌乱,开初我还不懂,现在想来,怕是他刚杀了人,想要将这盆脏水往蒋蜜斯身上泼呢!”
外头的张兰见此场景,只感觉两眼一黑,晕倒在人群中。
王御史大喝一声:“大胆陈昭,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竟含血喷人,贼喊捉贼,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无可狡赖,你可认罪?”
王御史梗了梗脖子:“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下人之事虽是家法所管,可法之一事,家规从国,谋性命已是大罪,当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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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御史摆摆手,道:“秋雁,你说你亲眼所见陈昭杀人,可有何物证?”
王御史点头:“来人,去看看春莺指甲上有无血迹。”
本觉得事情就快告终,谁知一个不应时宜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衙役过来禀告:“大人,又有人鸣冤鼓。”
这一次,说话的倒是小圆。
“啊,又鸣?”钱万里差点没跳起来,看了一眼王御史,只感觉更心虚了。本日不知为甚么,几次有人鸣冤鼓,在王御史看来,可不就是他管理不严,才会导致这么多的冤案出来。想到此处,钱万里即使心中万般不虞,也不得不正色道:“带上来!”
那丫环倒是磕了个头:“回大人的话,奴婢是为我家女人鸣冤的。”
说话的人被衙役带了出去,也是一个丫环打扮的女人,出去便跪了下来,口齿却很聪明:“回大人的话,我晓得蒋蜜斯是被冤枉的?”
陈昭这边六神无主,外头的张兰倒是急红了眼,恨不得突破衙役的禁止闯出去,嘴里不住的骂骂咧咧,存亡攸关的时候也顾不上主子下人的身份,连续串的粗话指桑骂槐的都是在说蒋阮,四周的人呢几次侧目,只是对那宠辱不惊的蒋家蜜斯倒是又赞叹了几分。
带来上的也是一个丫环,人群中忍不住群情起来,本日是甚么日子,如何鸣冤鼓的都是丫环。
陈昭松了口气,当日他做事做的极其妥当,绝对有掌控不会留下一点马脚,就算找人去查也定不会查出甚么来。
蒋阮看着连翘一笑,连翘也冲她笑笑,烟圈有些发红,转头又冲王御史磕了个头:“奴婢大胆问一句大人,身为奴婢,却苛待主子,乃至蓄意暗害主子,应当如何?”
那丫环被带了上来,王御史问:“你有何委曲?”
王御史叮咛人将陈昭押下去,一场审案审到现在的境地,也算是*迭起,东街上的人们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如许出色的案子了,管事家的儿子贼喊捉贼,本身杀了人却诬赖蜜斯头上,实在是罪大恶极。
钱万里算是看出来了,本日这事陈昭是别想讨得了甚么好处的,这蒋阮却不知是荣幸还是有朱紫互助,如许的地步也能绝处逢生。他看向王御史:“大人,您看这…”
陈昭一愣,王御史问:“何物?”
陈昭惶急的跪下来叩首,一边磕一边叫到:“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人也只是一时胡涂、不,是一时失手,我没想过用心杀她,是她威胁我,我气不过,我不是用心的,大人,饶了我吧…”
“回大人的话,当时奴婢亲眼所见,陈昭掐住春莺脖子,春莺想必也搏命抵当了一番,因为春莺抓伤了陈昭的脖子。大人只需求看看陈昭脖子上有没有指甲的划痕,再看看春莺指甲壳里有没有血迹,就能晓得本相如何。”
“此话怎讲?”王御史吃紧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