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第2页/共2页]
“我本来想抓七色鹿,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我不抓它抓谁?”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中间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几近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明环境,吓得掉头往树林疾走。
前次归去后他总结经历,感觉下次打猎必然要带口锅去,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只是这铁锅太大,带着又碍处所,思来想去,他想起了宿世兵戈时候军队戴的钢盔。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战时是头盔,能够用来挡刀枪枪弹;闲时是铁锅,能够用来熬汤煮肉烙饼。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小我喝,更不消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吃饱喝足后,天气已经暗了下来,一轮弯月高高挂在天空,洒下丝丝缕缕洁白月光。
可这时他又发明,没有碗和筷子,如何吃呢?他赶紧去砍来一根粗大刚竹做成碗筷,刚好七色鹿烤熟,大师就开端盛汤吃肉。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出来。来时的路上他顺手采了一点木耳、山菇,这时派上用处,都被他洗洁净后扔进了锅里。
以是,公良就请野罕帮手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朴,野罕但是打了十几个才合适公良佩带。
公良短矛命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间隔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赶紧又拿起别的一根短矛掷了出去。此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
让公良欣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宿世叫鹿茸,但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晓得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端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成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阿良,这东西能吃吗?”俸罕猎奇的问道。
公良察看了一下,悄悄放动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为了让他们尽快谙练措置凶兽,此次队里白叟没有上前帮手,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本来是只傻货,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晓得有多不利。两端大七色鹿,两端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充足他们猎队吃了,他们也没再下杀手,带着猎物回光临时营地。
“你如何没抓七色鹿?”公良问道。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中间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烤竹笋的时候公良稀有过人头,刚好一人一根。吃着竹笋,配着烤肉,喝着鲜美的山珍鹿肉汤。他第一次,感受丛林糊口是如此美好,若没有那么多的伤害,他真的很想在这丛林中一向呆下去。
公良没急着吃烤肉,而是从火堆中间拿起烤熟的竹笋,渐渐掰开内里那层笋壳。不一会儿,就暴露内里白嫩的笋肉,一股鲜笋的暗香也随之飘散出来。咬一口,嫩嫩的,脆脆的,甜甜的,好吃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