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第1页/共2页]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以是,公良就请野罕帮手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朴,野罕但是打了十几个才合适公良佩带。
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公良没急着吃烤肉,而是从火堆中间拿起烤熟的竹笋,渐渐掰开内里那层笋壳。不一会儿,就暴露内里白嫩的笋肉,一股鲜笋的暗香也随之飘散出来。咬一口,嫩嫩的,脆脆的,甜甜的,好吃得不得了。
有几天没沐浴,看着上面澄净湖泊,公良就想下去洗个痛快,却被大石一把拉住。
再悄悄的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行人在间隔七色鹿饮水约有几百米的一丛小灌木旁停了下来。
为了让他们尽快谙练措置凶兽,此次队里白叟没有上前帮手,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疾走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命中倒地。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中间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七色鹿固然也被归为凶兽,但实在属于凶兽中比较弱鸡的一类。
公良察看了一下,悄悄放动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集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白叟来讲,这东西的确就是一个鸡肋。以是有人甘愿喝水也不肯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另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公良不由吸了口寒气,幸亏大石拉住他,要不然等他下湖,估计就成这大鱼的美食了。
“好喝吗?”俸罕在旁看了,忍不住问道。
让公良欣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宿世叫鹿茸,但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晓得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端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成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中间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拿到铁盔后,他又在内里铺上一层荏弱兽皮,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得要命。开初戴头盔他很不适应,因为太重,戴久后也就风俗了。
俸罕倒是奇特,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看他那嘴馋的模样,公良直接将一根没掰开的竹笋扔了畴昔,“本身尝尝不就晓得了。”
细心看去,湖中还不但一条大鱼。模糊约约,一条条乌黑的背脊在水里游弋,仿佛在寻觅方才大石丢下的食品。
莽荒丛林中的兽类实在都有本身的牢固地盘,特别是一些块头庞大,脾气凶悍的兽类,更是单独占了一块好大的处所。
这下公良可不敢再沐浴了,赶紧归去睡觉。
吃饱喝足后,天气已经暗了下来,一轮弯月高高挂在天空,洒下丝丝缕缕洁白月光。
俸罕大喜,一下把鹿肉放在一边,掰起笋壳来。
公良短矛命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间隔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赶紧又拿起别的一根短矛掷了出去。此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出来。来时的路上他顺手采了一点木耳、山菇,这时派上用处,都被他洗洁净后扔进了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