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第2页/共2页]
阿发一步一步走畴昔,眼睛里射出森寒的光,死死盯着金爷,让他浑身发冷,腿不由得颤栗,吃力地咽着唾沫。
阴风阵阵,金爷坐在地上,瑟缩成一团,再没有了甚么大佬的形象。而阿发,此时的语气倒是和缓下来。
阿发晓得必须杀人见血,这些人,跟着金爷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单只发卖**,就不知害很多少人家破人亡呢。他如许强化着心机表示,渐渐伸开了手臂,闪出黑洞洞的枪口。
“好都雅,用力闻,上面满是血,全他妈*的是血。”阿发的声音在吼怒,手拧住了金爷的耳朵,用力向下拉。
金爷疼痛难忍,却也被激出了地痞的狠性,用力猛地昂首,耳根被扯破,血立即淌了出来。
金爷吓得退后一步,胖脸上的肉直跳,连连摆手,“豪杰,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妈拉个巴!”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镳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简朴而直接,或者说是卤莽,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压服力。
洋枪,在当时候是非常罕见的。别说平常老姓,就是租界里的浅显巡捕,也是不配发的。即便到了一九零五年,京津的悍贼康小八仍然能够仰仗一把左轮纵横难挡,令人谈之色变,成为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正法的罪犯。
哗,金爷的脑袋被按进了一个污水坑,咳嗽着,他又复苏过来。
拐过半个弯,一棵小树横倒,挡住了,车夫勒住了马匹,向车内汇报着甚么。戴着头套只暴露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环绕在胸前,歪着脑袋,斜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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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脸肿眼泡的那是你小儿吧,读的洋堂?嗯,来回上可得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