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第1页/共2页]
马车由远而近,奔驰过来,在拐弯处放慢了速,旁便是几棵大树。而这周边,方才有构成独立式花圃室第区的迹象,却还保持着很多低密郊区的风采,行人比较少。
“把手伸出来,快,伸出来。”阿发的口气变得峻厉,眼中也射出了凶光。
阿发嘲笑抬手,呯,呯,不紧不慢的两枪,保镳倒了下去,星星点点的污血迸溅,金爷的脸上变成了“麻”。
简朴而直接,或者说是卤莽,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压服力。
“妈拉个巴!”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镳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金爷身材颤抖着,嘴唇翕张,暴露了惊骇的神情,这是真的惊骇了。
……………
“把你的部下扛进车里。”阿发毫无豪情地摆了摆枪口。
“圆脸肿眼泡的那是你小儿吧,读的洋堂?嗯,来回上可得谨慎。”
“孙孙女挺敬爱呀,常常出去玩儿?值不值颗弹呢?”
阴风阵阵,金爷坐在地上,瑟缩成一团,再没有了甚么大佬的形象。而阿发,此时的语气倒是和缓下来。
“住的花圃洋房,又是保镳,又是仆人的,破钞挺多啊!”
“是,熟行上满是血,全他妈*的是血。”金爷象疯似的叫道:“来呀,给老个痛快。老不怕你……”
“豪杰,爷,饶命,饶命啊!”当阿发又踩住金爷的手,抡起枪把的时候,金爷收回了要求。
“啊——”一根手指被砸碎,金爷痛不欲生,身材扭曲着,想用力挣开。阿发毫不包涵,又是一枪把砸下,金爷身一挺,昏了畴昔。
阿发深知一个特工,或者杀手,最大的仇敌是本身的豪情。亲情爱情,一旦有了,那便是缺点,常常成为致命的启事。趁着本身现在孑然一身,没有甚么牵挂,不猛干几票,便可惜了。以是,他的行动打算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
阿发一步一步走畴昔,眼睛里射出森寒的光,死死盯着金爷,让他浑身发冷,腿不由得颤栗,吃力地咽着唾沫。
金爷疼痛难忍,却也被激出了地痞的狠性,用力猛地昂首,耳根被扯破,血立即淌了出来。
洋枪,在当时候是非常罕见的。别说平常老姓,就是租界里的浅显巡捕,也是不配发的。即便到了一九零五年,京津的悍贼康小八仍然能够仰仗一把左轮纵横难挡,令人谈之色变,成为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正法的罪犯。
“贩鸦*片,开倡寮,伤天害理的钱花招,舒畅吗?”
马车悄悄地停着,车夫被绑着扔进了车厢。不远处,金爷正点头哈腰地被阿发阴阳怪气地嘲弄着,枪口一下一下点在他的脑袋上,胖脸上流着汗,不时用袖擦一下。
“金爷好难请啊!”阿发收回了嘲笑。
金爷吓得退后一步,胖脸上的肉直跳,连连摆手,“豪杰,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哗,金爷的脑袋被按进了一个污水坑,咳嗽着,他又复苏过来。
车门一开,在两个保镳的戍卫下,金爷走了出来。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身,眼中的神采变了变,但脸上倒是堆起了笑容,向着阿发一拱手,胖手上的大戒指反射出亮光。
一枪把砸在金爷脸上,污血四溅,没等他痛叫出声,裆上又挨了一脚,立即弓曲身变成了,面前阵阵发黑。拳脚呼呼地砸了过来,左一下右一下,打得很奇妙,不致命却痛入心底。
“好都雅,用力闻,上面满是血,全他妈*的是血。”阿发的声音在吼怒,手拧住了金爷的耳朵,用力向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