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史上第一坑爹[第2页/共2页]
“老板娘你别忙活了,我帮他们端!”
“哈哈哈哈!行!娃娃亲好!娃娃亲好!”一旁的林父,只感觉脸上光彩,笑得跟个大河马似得。
但是这混堂以内,的确就是明摆着地低俗了!
上面倒不是有甚么少儿不宜的海港城女明星,反而能够说是高雅,高雅到没人任何人敢说低俗的程度。
中间的胖墩眸子转了转,也跟到林牧屁股前面,往澡堂里跑去了。
“蜜萍!搬箱啤酒过来!”
林牧嘴角抽搐,大步走到混堂跟前,把啤酒一放。
金权胖大的脸上暴露亲热笑容,拍了拍林牧的肩膀:“还是伟家孩子懂事!我家孩子就闷得不可,伟,改天摆一桌,我认小牧当个干儿!”
林牧一脸惭愧:“行行行!岳父,干爸,爸,你们喝汤,我带小柔出去玩了……”
江喜荣一巴掌拍桌子上:“叫老岳父!”
“蜜萍!汤呢!”
“合适吗?”
至于其他那些巧笑倩兮、身材娇好的美女,一个个都穿戴衣服,林牧就认不出来了。
闲谈间,老板娘对自家男人好吃懒做的风俗恨得牙痒痒,听得林牧感同身受。
五六分钟后。
一旁的清癯的付长海,倒是一副斯文人面孔,还带了个黑边眼镜,酒意上涌间,意气风发:“家里可贵出个好孩,本年春季就该上学了吧?到时候报我名字,不消交那学费了!我也认个干儿!”
林牧恶汗了一把,这些乡村闲汉,整天都在想些甚么?
而当林牧走进混堂后,更是蛋疼的短长。
“林牧哥!”
林牧瞧了瞧屋内里,林父几人正打着牌,老板娘正沉着脸做饭,心头就是一喜。
上面,挂了个维纳斯的画框……
扯着江小柔的手,林牧就跑回了外屋,老板娘听到内里对话,不由得调笑道:“行啊小伙子,这一碗汤送的,直接抱返来个小媳妇,真提及来,婶我这还算半个媒人吧?”
此时已经是下午将末,内里就只要林父四人了。
“肉蛋,上!”
更让林牧不忍直视的是,身边的肉蛋,不知何时已经飞到维纳斯面前,在墙上蹭来蹭去,任凭林牧内心如何号召,都不返来。
换成林牧端,那就没事了,老板娘服侍了半天,内心有气,金权敢谋事,老板娘可不是茹素的!
“高雅,真他娘的高雅!”
内里的换衣室,虽说贴了照片,但终归是在内里,顾及了些颜面,哪怕是叶子媚,也只是与“性感”挂勾。
这里,本是接待“上边高朋”的处所,这也是金权与付长海干系这么好的原因,常日里也对外营运,不过需求加钱。
“嘤嘤嘤嘤!”
“老板娘,这些天受你照顾,这点小东西请你了!”
“岳父,干爸,爸,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