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史上第一坑爹[第1页/共2页]
酒桌上就怕比风雅,两个兄弟都吹过牛B了,江喜荣天然也不甘掉队:“恁好个孩,便宜哪能都让你们占全了?妞妞!妞妞!”
一家人里,出一个好吃懒做的,整家人就都不得安生了!
“哈哈哈哈!行!娃娃亲好!娃娃亲好!”一旁的林父,只感觉脸上光彩,笑得跟个大河马似得。
不等老板娘笑容转黑,林牧已经主动走上前去,搬起箱啤酒就走:“老板娘,你坐着,我去!”
五六分钟后。
林牧上前一步,抢先端过汤。
换成林牧端,那就没事了,老板娘服侍了半天,内心有气,金权敢谋事,老板娘可不是茹素的!
“林牧哥!”
“嘤嘤嘤嘤嘤!”
“合适吗?”
……
只见放衣服的小间里,四周墙上贴满了海港城女明星的照片。
林牧嘴角抽搐,大步走到混堂跟前,把啤酒一放。
林牧是个端庄人,只熟谙内里的叶子媚。
上面倒不是有甚么少儿不宜的海港城女明星,反而能够说是高雅,高雅到没人任何人敢说低俗的程度。
林牧把大汤盆放那,灵巧非常地拿勺子搅了搅,给四个长辈各盛了一碗,一时候,竟然想起潘弓足的那句名言。
闲谈间,老板娘对自家男人好吃懒做的风俗恨得牙痒痒,听得林牧感同身受。
本地有个端方:但凡是酒菜,最后一道菜,便是一碗鸡蛋汤,这碗汤后,就没有菜了,喝完滚蛋,便称之为“滚蛋汤”。
上面,挂了个维纳斯的画框……
至于其他那些巧笑倩兮、身材娇好的美女,一个个都穿戴衣服,林牧就认不出来了。
“嘤嘤嘤嘤!”
“岳父,干爸,爸,喝酒!”
但是这混堂以内,的确就是明摆着地低俗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将末,内里就只要林父四人了。
“老板娘,这些天受你照顾,这点小东西请你了!”
江喜荣一巴掌拍桌子上:“叫老岳父!”
肩头的肉蛋,嘴里镇静地叫着,跳到林牧身前的碗上,借着林牧身材遮挡的工夫,一拈蕃泻叶的粉末,便被洒进了“滚蛋汤”里。
这里,本是接待“上边高朋”的处所,这也是金权与付长海干系这么好的原因,常日里也对外营运,不过需求加钱。
只见那淋浴处的墙上,一个个比基尼美女搔首弄姿,较着都带着本钱主义特有的腐朽气味,让人鄙弃。
瞧着非常“慈爱”的四个长辈,以及中间害臊得不可,乃至于双手捂脸不敢看的小萝莉,林牧抹了抹额头的汗珠,难堪笑道:“叔……”
一墙的“艺术”!
林牧一脸惭愧:“行行行!岳父,干爸,爸,你们喝汤,我带小柔出去玩了……”
中间的江小柔脸红成一片,与一旁的卤猪蹄有得一比,闷着一句话也不美意义说,看得老板娘和中间的赵孀妇更是不竭打趣。
把江小柔喊到了跟前,江喜荣胸膛拍得呯呯响:“今个我们就定个娃娃亲,等你们俩长大了,我们家妞妞给你当新媳妇!”
只留下小萝莉江小柔站在那边,一双星光灿然的大眼睛扑闪扑闪,也不晓得在想些甚么。
扯着江小柔的手,林牧就跑回了外屋,老板娘听到内里对话,不由得调笑道:“行啊小伙子,这一碗汤送的,直接抱返来个小媳妇,真提及来,婶我这还算半个媒人吧?”
林牧瞧了瞧屋内里,林父几人正打着牌,老板娘正沉着脸做饭,心头就是一喜。
“蜜萍!汤呢!”
“高雅,真他娘的高雅!”
更让林牧不忍直视的是,身边的肉蛋,不知何时已经飞到维纳斯面前,在墙上蹭来蹭去,任凭林牧内心如何号召,都不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