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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火红年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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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山洞凶徒[第2页/共3页]

“木头,拖归去。”钱雪指着枯木道。

孟向东看看头顶上的太阳,已到中午,也该吃点东西了,因而一点头,“走,我带你们去个山洞,那边我还藏了口小铝锅,另有泉水。”

钱雪冲动颤栗,刚想呼唤却又一下屏息,一手猛得捂住嘴巴。

“别说话,快走。”

“孟大哥,现在吃吧。”曹建国舔舔嘴唇,也道。

全数采了,钱雪的小篮子里又铺了一层香椿芽。黑黑红红,跟着篮子重量增加,她哼起了不成调的咿咿呀呀。

现在的阿雪,是他的一个小mm。

三人搜索断枝枯叶,把这根断树给藏了起来。

一张笑盈盈的小脸,孟大哥三字,倒让孟向东神情微微怔忡了下。

钱雪已跟着孟向东跨了出来,却不防一头撞在他背上。

“吃,现在吃。”她忍不住嘣出字词。

才跑出一百多米,就撞上了山道拐角呈现的两人。

不管如何说,终究有高大的树木了,树枝上冒出新芽,幼嫩的叶片令人看着心喜。

“走,这里住了两小我,或许是杀人犯。”孟向东回身,一手拉上钱雪,一手捡起兔子扔进背篓,握了镰刀在手,喝道,“建国跟上,我们快走。”

心下终究肯定了。

孟向东已拿出弹弓,小石子搭上,弓弦拉到底,再一松,石子飞射而出,正中兔子脑袋。灰兔翻了个跟头,后腿蹬了两下,正要翻身逃脱,却被孟向东快步抄上,一把抓住兔耳,提了起来。

“孟大哥,真,真有杀,杀人犯?”他的声音都抖了。

这类色彩的污渍,他太熟谙了,是血迹。而要构成胸前这一大块斑点血迹,那是杀鸡、或者说拿刀捅人,切当点是近距分开.枪.杀人后溅上的血迹。

“明天煮着吃,还能够喝点肉汤。”孟向东笑道,先行拂开树藤,钻了出来。

钱雪跟着他的脚步已跑动起来,大棉裤和地上杂草束缚了她的行动力,磕磕绊绊,几次跌倒又被孟向东拉了起来。

“嗯,狗肉好吃,村里那条大黄杀了后,我也吃到两块肉呢,可好吃了。”曹建国接话。

孟向东提着兔子僵站在山洞门口,目光逡巡,这山洞有人来过。

“既然如许,那我们请三个小家伙一起尝尝狗肉吧。”络腮胡阴恻恻道。

而他身边两个小家伙都很机灵,已在尽量降落两人的防备心机,孟向东防备着来人,目光特地在狗身上转了一圈,稍带夸大暴露一点恋慕之意,“他们抓得狗可比兔子大多了,肉也多。”

“哈,这里真的有木耳,快来。”孟向东喝彩一声奔了畴昔。

“过两天,再来。”钱雪心对劲足拍鼓掌上的泥,再拎起小篮子翻了翻,一篮底的黑木耳,收成好大啊。

如此简朴却又清澈的调子声里,钱雪感觉天光都亮了几分,云卷云舒,春日暖阳。

他把衣裳原样放好,目光转动细细打量,当移到几块碎石搭起的简易灶台处时,再次一震,两双用细树枝削成的筷子横七竖八丢在石头上,他的目光又移回到两条毛毯上。

钱雪和曹建国立马跟上,四只眼睛溜滴滴摆布张望,察看可否有下嘴的东西。

不知从何时起,她就明白了,他说不干的事真的就不干。

前次的烤鸡,他念念不忘。

他的奥妙基地被人占了,这类感受很不好。

前头一人二十多岁,梳着小分头,上身一件咖啡色夹克衫,下身配一条绿军裤,脚上一双黑皮鞋,穿戴洋气,很有几分小白脸模样,手上却提了只死狗,狗头垂着,鲜血滴答,看模样刚死去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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