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野菊花的春天[第2页/共3页]
说完转头看赵帅:“哥哥,要不你陪我下山吧,必定是那只土鸡在呼唤我,让我中午就吃掉它。”
说完两人便风风火火开着车下山了……
“隐士,这里太美了,我们不走了,就在这午餐吧。”
“应当没错的,记得前次就是走的这,上山一向靠左边行,不过……老鹰嘴如何还没到,要翻过老鹰嘴才到神仙洞的。”叶姗较着的底气不敷。
幸亏不远处有块大石头,加上坡道不算太陡,他们便依仗杂草和石头的阻力,停了下来,也就滑了两三米。
下山前,赵帅分了些吃的用的给方林,他说这些他用不上了。
到了老乡家,余燕选了最标致的那只公鸡,让老乡早晨给他们做火锅,等方林他们返来后一起吃,老乡问几点开饭,赵帅想了想:“7点半摆布吧。”然后取出钱包付了钱。
走过一段山脊,他们顺着蜿蜒的山路进了松林,原始丛林树木枝繁叶茂,甚是厚密,外边固然阳光很光辉,却穿透不出去,只稀稀少疏的投影下几道光芒,氛围变得凉飕飕的,刚上山时候出的汗把衣服紧紧的粘在背上,一片冰冷。
吃饱了,叶姗说要活动一下,便围着山顶小平台转了转,在一个绝壁边上发明了颗橄榄树,结满了密密麻麻的橄榄,有些已经在树上就熟了,变得有点微黄。
“如何没人买啊,如何着也有140斤呢。”说完他凑她耳根:“免费送你了,要不要?”
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着叶姗的眼睛:“姗,就算你是那有毒的蕨菜,我也吃定了,并且想每天吃,耐久吃,哪怕毒发身亡。”
“姗,你肯定吗?我们会不会迷路?神仙洞另有多远?”
那片金黄是在几近绝望的时候呈现的,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在太阳下摇摆生姿。
“包里另有四罐啤酒,喝点?”
余燕忍不住的笑:“你呀,真是榆木疙瘩,谁规定你爬大青山就必须去神仙洞的,美的处所多了去了,风景在路上,就呼吸下山里的新奇氛围,多好啊,看着时候,记得原路返回就行。”
他醉了……
方林向来没吃过,只悄悄咬了一口便抛弃,太苦了,可叶姗奉告他,真的很甜,回味的时候,满嘴的甜……
“嗯,不焦急,你凭直觉和影象走吧,明天我就把本身交给你了,你想如何就如何,把我卖了都行。”
叶姗说的没错,这橄榄真的是甜的,并且很甜很甜……
余燕粉拳一挥,拍在他的秃顶上:“讨厌!”
她号召方林过来一起采摘,没一会,两人便摘了一大口袋,他已经把剩下的食品装了起来,两人便坐在野餐垫上吃橄榄果,这小小的果实入口时极苦,可过一会回味,倒是满口生津,回味无穷。
可除了蕨菜,还是蕨菜,漫山遍野的蕨菜。
偶尔,能在地里看到一两根刚冒出来的蕨菜芽,胖嘟嘟的,非常肥美,这就是人们常常拿来凉拌或爆炒的蕨菜了,用它炒回锅肉味道特别好,偶尔,叶姗也会在菜市场买点回家。
赵帅告饶,手却不循分的捏了捏她的小屁股:“宝贝,我饿了,走我们换个处所让我减肥去。”
大青山上,方林和叶姗还在跋涉着,上山的路上,长满了紫茎泽兰,传闻这是一种滋长很快的一莳植物,并且具有很大的侵入性,在很长一段路里,灌木丛中都只要紫茎泽兰的影子,见不到其他植物。到了半山腰上,终究见少,不消在紫茎泽兰中穿行了,固然义士当空,却偶尔有轻风吹过,以是并不见热。
“我们从速赶路吧,争夺走到神仙洞去看看,现在估计才走到一半呢。”叶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