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野菊花的春天[第1页/共3页]
已经长出叶子的蕨菜,像一把小伞一样的撑开,在光影下闪现出碧绿色,虽已不能食用,倒是别的一种没法言说的美,一大片一大片的,把全部树林都填满了,甚是壮观。
到了老乡家,余燕选了最标致的那只公鸡,让老乡早晨给他们做火锅,等方林他们返来后一起吃,老乡问几点开饭,赵帅想了想:“7点半摆布吧。”然后取出钱包付了钱。
他醉了……
“看到它们,才发明本身真的饿了。”叶姗也顾不了淑女形象,用手抓起来就吃。
“别啊,这点小伤算甚么,估计明天就能活蹦乱跳,我可不能拖大师的后腿啊。”
不等她说完,他便追了上去,一把揽她入怀,密意一吻,两人迟迟不肯分开。
“贫嘴!”叶姗加快了脚步,他们又穿进了一片树林,四周有很高大的亚热带乔木,地上铺满了枯黄的树叶,走上去沙沙的响,方林怕她滑倒,把登山杖拿出来让她撑着走,他走前面,他说,就算摔了,也有一个垫背的。
记得老鹰嘴上面有一大片的野菊花。
“燕子,我们带你一起下山吧,去病院看看。”
这是一个山顶的小平台,阵势平坦,四周有一片片高大的松树和桦木,中间长满了金黄的野菊花,怒放着,野菊花的花朵很小,闻上去有很浓厚的中药味,花瓣纯洁,一簇簇的挤在一起,争奇斗艳,甚是斑斓。
余燕趴在背上,正享用的眯着眼睛看蓝天白云,听他那样一说,立马牵着他耳朵:“哥哥,你竟然嫌弃我胖,从速,麻溜的报歉,报歉!”
叶姗看了看,在山上,水是弥足贵重的,还是不华侈了,她拿出两张湿纸巾擦了擦:
她担忧的说:“但是燕子,我只两年前和你去过一次神仙洞,怕是早就找不到路了。”
他们快步走了畴昔,赵帅太胖,一时起不来了,叶姗先把余燕扶起来,刚把她拉起来她就叫疼。
叶姗说他不害臊:“谁买你呀。”
主如果这座山太大了,叶姗去过一次,也不能肯定:“我尝尝看,能找到不。”
“隐士,这里太美了,我们不走了,就在这午餐吧。”
两人把包一甩,享用的躺在了路边的草地上,四周都是花,黄灿灿的花,蓝天,白云,松涛阵阵……
说完两人便风风火火开着车下山了……
听起来也不无事理,能够潜认识里的他们两人都但愿能有次伶仃相处的机遇,便没再倔强的对峙陪余燕一起下山。
这里的确就是世外桃源,人间瑶池。
可除了蕨菜,还是蕨菜,漫山遍野的蕨菜。
赵帅架着余燕下山,足足走了两个小时,才走到老乡家。到阵势平坦些的路上,他非要背她走:
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着叶姗的眼睛:“姗,就算你是那有毒的蕨菜,我也吃定了,并且想每天吃,耐久吃,哪怕毒发身亡。”
方林倒是巴不得能有和叶姗伶仃相处的机遇,高兴之色不溢言表,但他却带着暖和的笑不说话,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叶姗。
“嗯,不焦急,你凭直觉和影象走吧,明天我就把本身交给你了,你想如何就如何,把我卖了都行。”
下山前,赵帅分了些吃的用的给方林,他说这些他用不上了。
吃饱了,叶姗说要活动一下,便围着山顶小平台转了转,在一个绝壁边上发明了颗橄榄树,结满了密密麻麻的橄榄,有些已经在树上就熟了,变得有点微黄。
“姗,神仙洞里应当能够弥补水吧,你看需求洗动手不?”
“雪山都爬过了,没想到在这暗沟里翻船,真是脸丢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