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回家见双亲[第1页/共2页]
独一让人看着揪心的是,村庄里各家各户的屋子都比较陈旧了,有很多人家还是土屋子。
第二天,陈志平便坐车回故乡去了。
即便是后代的那些号称纯天然的绿色土猪肉,实际上也比不了这时候的,陈志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陈志平把身上的围腰解下,呵呵笑道:“爸,妈,弟弟,开饭喽!好久没有吃过这么正宗的腊肉腊肠,明天早晨我要吃个够!”
九十年代的乡村固然是很穷,但是多数人家过年都会杀一头猪,做成腊肠腊肉,吃一整年的。
陈志平的家道也不好,父母都是靠种一点儿包产地过日子,一年下来也没几个钱。加上陈志平和弟弟陈志远读书,更是让这个家庭举债度日。
以是,陈志平便从父亲手里抢过了菜刀和锅铲,此次他要做的实在也是浅显的家常菜,有蒜苗炒腊肉这类传统的川菜,腊肠就是直接切成片就好了。别的,陈志平还做了玉米粒炒腊肉、腊排骨玉米汤,这两样新式的川菜,农家本身种的玉米糖份足、淀粉多,味道香脆清甜。此时恰是嫩玉米长成的时候,方才好。
陈志平从小就很喜好吃腊肉腊肠,不但是因为家里平时吃肉少,还因为这肉香。陈志平还记得,本身很小的时候,就会帮爸妈做饭。只不过当时候,他都是帮着烧火甚么的,要论到炒菜,他却不可。
所之宿世的陈志平一向很自强,就是靠着一股拼劲儿,加上特别好的运气,才成为银都商界名流,亿万财主。
的确猪肉很香,因为是自野生的,没有效饲料,全数是粮食和打的猪草养肥,普通来讲养到二百五十斤摆布,起码都要养七八个月的,以是这肉天然是香了。
此时,各家各户都在做饭了,炊烟从低矮的屋子上升起,氛围中又飘来一道道土腊肉之类的味道。
不过,老两口都没有发明,大儿子变了!他们一家人的糊口,也将因为陈志平的重生而产生庞大的窜改。
宿世的时候,固然陈志平发财了,但是他的父母还是住在故乡,不肯意搬到城里去住,可见两位白叟家有多么朴素。
他的故乡是富银县一个比较偏僻的小村庄,富银县本来就是驰名的才子之乡,而陈志平故乡地点的昭化乡更是出过很多汗青名流,像戊戌六君子之一便是他故乡的人。不过因为地处本地,这里来是相对比较贫困掉队的。
当然,乡村烧火做饭,用的都是柴,干了的竹子,另有地里的玉米杆子等,烧起来不但烟大呛人,并且会飘落很多灰。不过柴火做饭菜,看起来不太洁净,却很香。
陈家两个孩子都很不错,大儿子陈志平现在有了事情,还是铁饭碗,这是多么令人恋慕的事情呐!老两口也感觉,现在走路腰板也直了。
碰到熟人,陈志平也都热忱地打着号召,大师见到知识分子返来了,也纷繁打号召,陈志平感受在家就是不一样。
当一桌子菜炒好,老两口都惊奇了,他们那里见到过这些特别的菜,陈志远也是如此,他们都没有想到,陈志平竟然会做菜,并且做得非常好,闻起来也非常的香,当然看起来就比老两口做的更都雅,真正的色香味俱全。
陈志平还记得,宿世的时候,弟弟也是考虑到家里比较困难,也挑选了跟本身一样考中专,放弃了上大学的机遇,要晓得两兄弟的成绩都是在黉舍顶尖的,真的很可惜。
他晓得家里平常都不如何舍得拿出来吃,只要来了客人,或者是本身和弟弟都在家的时候,父母才会把腊肉腊肠拿出来吃。
玉米粒炒腊肉也蛮成心机的,当然还是要选比较嫩的玉米颗粒了,不然不轻易炒熟。腊肉切成不大不小的条形,加点青辣椒丝。这个菜不能炒过火了,炒过火了玉米粒就失了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