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追猎[第2页/共2页]
看了下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分开身材后,就变成了粉末消逝在氛围里了?
向坤没有冒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察看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处所、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规复了大半。
以是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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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来讲,看到这类环境,都会感觉方才应当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处所去。
何况,他也想察看研讨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甚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本身一样是俄然变异,变异的启事又是甚么。
向坤发明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当时他还感觉是不是本身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逝,他倒是想到了之前在本身身上做过的尝试――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量久,本身伤口病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当是最轻易的。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受的湖边。
做了决定,向坤却没有立即出门。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明那只死老鼠的处所。
因为另有个很首要的题目: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如何捕获?
很明显,它的规复速率固然比不上向坤,但一样也远超其他植物。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庞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如果猫头鹰一心要跑呢?
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渐渐地向那边走去。
因而向坤冒出个设法,或许……
但向坤一样很快放弃了这个设法,一来他很难压服警局或是其他部分有这么大一只猫头鹰,引发他们充足正视,二来派出人来也不太能够按他的批示来猎捕,毕竟他没法奉告别人本身的气味追踪才气比猎犬还强,三来就算真的那只猫头鹰被捕获到,真的有研讨和庇护的代价,他就算是最早发明的人,也不必然有资格获得研讨的停顿和陈述。并且到时候他也必定没有机遇从猫头鹰身上弄到血来喝了。
毕竟这个时候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逝,而天明前向坤的身材机能、嗅觉也在顶峰。
现在天然没时候去筹办甚么兵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轻易产生曲解,带来不需求的费事。
但那猫头鹰能飞……
并且向坤方才搜刮猫头鹰的有关特性,发明猫头鹰不但夜间视觉极强,嗅觉和听觉也都相称发财。如果和他一样,颠末变异后又加强了的话,那就更可骇了。想要偷偷摸摸靠近偷袭,都一定能办到。
它如果然的也有很强规复才气,那便能够每隔一段时候取一些血,变成耐久“饭票”,必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