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追猎[第2页/共2页]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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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如果猫头鹰一心要跑呢?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端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固然只要十几秒,但两边都伤得极其惨烈,流了很多的血,以是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庞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向坤不晓得那只巨型猫头鹰是否有和他一样的快速规复才气,现在是找了个处所歇息舔舐伤口等机遇再来猎杀他,还是歇息好今后就直接飞远了。
很明显,它的规复速率固然比不上向坤,但一样也远超其他植物。
更何况,那猫头鹰怕人,不敢白日行动,向坤一样不想本身猎捕猫头鹰的过程被人撞见。
普通来讲,看到这类环境,都会感觉方才应当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处所去。
但向坤之前分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几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比来的间隔里,最合适它藏匿、规复的处所。
向坤发明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当时他还感觉是不是本身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逝,他倒是想到了之前在本身身上做过的尝试――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量久,本身伤口病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这么大一只猫头鹰,能够猎杀成年哈士奇,那威胁性相称大了。并且也能够说是珍惜物种,需求庇护。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长久搏杀,实在只要很短的十几秒钟,他根基上能够肯定,如果拖到空中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减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肯定,本身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规复,多久能规复,临时不得而知。
以是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而因为受伤的启事,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没法用太快的速率飞翔。
何况,他也想察看研讨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甚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本身一样是俄然变异,变异的启事又是甚么。
在风的影响下,氛围中气味的指向性会有些飘忽,但向坤并不是纯真靠气味追踪,他鉴定以那只猫头鹰的行动气势,即便是在夜里,它也不太能够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飞,必定还是向山更多、树更多、更少修建、更偏僻的方向逃。
如果带着东西,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役力、杀伤性有很大晋升。
第四十一章追猎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进犯他,以是被他摁在地上揍。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当是最轻易的。
因为另有个很首要的题目: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如何捕获?
因而向坤冒出个设法,或许……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明那只死老鼠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