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追猎[第1页/共2页]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当是最轻易的。
而因为受伤的启事,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没法用太快的速率飞翔。
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渐渐地向那边走去。
向坤没有冒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察看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处所、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规复了大半。
向坤想过,猎枪、麻醉枪甚么的必定想都别想了。弄个弩?还是复合弓?题目是他现在大半夜的那里去弄弓、弩?并且临时弄到的话,没有练习和熟谙,也不能包管准度。普通的箭矢不颠末改革的话,杀伤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一定能形成充足的伤害,让那么大一坨猫头鹰落空飞翔才气。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第四十一章追猎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长久搏杀,实在只要很短的十几秒钟,他根基上能够肯定,如果拖到空中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减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肯定,本身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规复,多久能规复,临时不得而知。
报警吧?
毕竟这个时候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逝,而天明前向坤的身材机能、嗅觉也在顶峰。
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庞大的身材跟着他的挪动而微微调剂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况,随时能够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能够直接飞走。
以是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因而向坤冒出个设法,或许……
看了下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他并不以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乃至那只死老鼠,都应当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出去过。
普通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好谋定而后动,先做好筹办,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光临头没时候再做筹办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定夺。
当时他还感觉是不是本身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逝,他倒是想到了之前在本身身上做过的尝试――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量久,本身伤口病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分开身材后,就变成了粉末消逝在氛围里了?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端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固然只要十几秒,但两边都伤得极其惨烈,流了很多的血,以是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很明显,当向坤肯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发觉到了他的到来。
向坤发明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比来的间隔里,最合适它藏匿、规复的处所。
如果带着东西,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役力、杀伤性有很大晋升。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受的湖边。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庞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这么大一只猫头鹰,能够猎杀成年哈士奇,那威胁性相称大了。并且也能够说是珍惜物种,需求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