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追猎[第1页/共2页]
普通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好谋定而后动,先做好筹办,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光临头没时候再做筹办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定夺。
但那猫头鹰能飞……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分开身材后,就变成了粉末消逝在氛围里了?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受的湖边。
很明显,它的规复速率固然比不上向坤,但一样也远超其他植物。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报警吧?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才气,也没有豢养、研讨的处所。真的找到猫头鹰后,必定是一场没法留手的搏杀。
向坤不晓得那只巨型猫头鹰是否有和他一样的快速规复才气,现在是找了个处所歇息舔舐伤口等机遇再来猎杀他,还是歇息好今后就直接飞远了。
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庞大的身材跟着他的挪动而微微调剂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况,随时能够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能够直接飞走。
但向坤之前分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几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而因为受伤的启事,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没法用太快的速率飞翔。
普通来讲,看到这类环境,都会感觉方才应当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处所去。
当时他还感觉是不是本身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逝,他倒是想到了之前在本身身上做过的尝试――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量久,本身伤口病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庞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它如果然的也有很强规复才气,那便能够每隔一段时候取一些血,变成耐久“饭票”,必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
毕竟这个时候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逝,而天明前向坤的身材机能、嗅觉也在顶峰。
以是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向坤发明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端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固然只要十几秒,但两边都伤得极其惨烈,流了很多的血,以是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第四十一章追猎
因为另有个很首要的题目: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如何捕获?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比来的间隔里,最合适它藏匿、规复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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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渐渐地向那边走去。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进犯他,以是被他摁在地上揍。
何况,他也想察看研讨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甚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本身一样是俄然变异,变异的启事又是甚么。
如果带着东西,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役力、杀伤性有很大晋升。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必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停止呼应的研讨和察看,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启事,找到引发变异的身分。
做了决定,向坤却没有立即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