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猫头鹰前辈[第1页/共2页]
要晓得,田野不像都会,深山、密林中有着各种百般的伤害。
那只巨型猫头鹰那庞大而锋利的爪子,便是这么一次次变异加强而来。
当然,对此他并没有甚么好抱怨的,就算位置变更,是他在开车,看到路边有这么个身高马大、风尘仆仆、赤着双脚的秃顶壮汉拦车,也不会停下来。
并且这四天半的山中糊口,也让向坤更好地体验到了此次变异后身材机能的晋升和窜改,并进一步停止了熟谙和练习。
归正他一起跑下去,不时“抄近路”,也不会比乘车慢太多――这盘山路弯道太多、太急,即便是下山也没人敢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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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几近一刹时他就撤销了这个动机,毕竟鸟类的爪子和人类的手构造不一样,人类双手的最首要服从还是利用东西。如果能变异出十根能自如伸缩的“铁爪”还好,如果直接把指甲变异成野兽一样的尖爪,或者又硬又长,那不但轻易惹人谛视,常日里做事也不便利,敲键盘都轻易卡到。
他之前在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就查过舆图了,山下有个挺大的村庄,应当能够雇到车,把他送到最进的县城或小镇,买车票回家。
诚恳说,他实在不太抱有但愿,之前已经有四辆下山的车颠末他身边了,都对他伸出的“点赞之手”毫无反应,没有一点泊车的筹算。
向坤之以是停下来,就是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十几秒后,一辆SUV呈现在拐弯处。
但那猫头鹰要饮血,是需求本身脱手捕猎的。因为血液如果分开身材太久,或是猎物死掉太久的话,便没有结果,以是根基上都会直接当场饮血或是转移到四周饮血,而不会专门把猎物逮回本身的巢穴――毕竟它变异后狩捕的很多猎物体型都不小。
就仿佛那天与猫头鹰一番大战后,如果他能靠这个别例临时挺着不睡的话,或许就能看到那只猫头鹰的尸身消逝的过程,这对他了解本身和猫头鹰身上的变异身分,是有不小帮忙的。
如果有效的话,这也是偶尔能够应急的体例。
当然,更首要的是能够制止在不平安的处所长时候甜睡。
毕竟如果遵循一次捕猎饮血后,就会有一次甜睡和变异来看,这只巨型猫头鹰变异的次数,可比向坤要多太多次了。
这边天然已经算不上是“深山”,间隔他这几六合点的地区已经很远,固然开辟度还是不高,没甚么人,但起码已经修了盘猴子路,山上有村庄,有寺庙,偶尔有村民开车高低山,也有香客去寺庙进香。
从岩石上的陈迹来看,它在这石头上不但单是在磨爪,而有大量抓、刺、枣的进犯,初期能够看到的爪子“凿刻”的陈迹很浅,而前期则越来越深,这较着是把这块石头当作了假想猎物在进犯,向坤也能够设想到,最开端它的爪子必定伤痕累累、乃至常常折断,但有规复才气打底,对保存没甚么影响,而在饮血变异后,爪子的锋利程度和硬度肯建都会有大幅晋升。
向坤本来觉得,那只猫头鹰的变异方向应当多数纯真地依托植物本能和本来习性,不像他一样有决计肠练习和指导。
向坤还在猫头鹰那崖壁上的岩洞巢穴中,发明了一堆小石子,开初他没搞明白猫头鹰堆这堆石子要做甚么,也不像是在铺窝,莫非这只猫头鹰还会给本身的窝弄“景观”?
不过此次他运气不错,那辆SUV竟然渐渐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向坤在猫头鹰的影象画面里,并没有看到它在这磨爪的画面,而是按照那岩石上留下陈迹的爪间距,鉴定这些爪痕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所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