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怕死怕痛[第2页/共3页]
这栋空房一年多之前被一群吸血鬼占有过,现在则是被打败了那群吸血鬼的那只吸血鬼占有了。简朴的说,就是被绯夜占有了。
他,就是空房现在的新仆人。
面前还在微微晕眩,昨晚才被吸过血的身材还很衰弱。绯夜现在吸血的分量很精准,每次都能刚好吸食四百毫升,未几很多,这不会影响到罗莲特的安康,但能够让他满身发软的在家里躺上三天。
血雾事件以后,Blood事件部仿佛把他们俩忘记了,放了他们长假以后就再也没有来过联络。休假是很不错啦,但是没有事情就……就即是没有钱!
之前五年的独居糊口里,罗莲特已经把本身的存款都花在血液研讨上了。固然胜利把本身的血变成了纯血,但这类东西又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完整没法产生经济结果。
“还不都是因为你把统统的钱都花光了!”绯夜大怒,差点一脚踹翻茶几。
翻过一页书,罗莲特趁便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式,放松一下因为躺久而生硬的腰部。
“好吧,是拆分,”罗莲特耸肩,“把金饰上的钻石珍珠之类的东西拆下来,黄金部分则熔化成金条。金饰被毁容的脸孔全非的话,就比较轻易销赃了。”
幸亏,此次没有失忆,他晓得本身昏倒之前在甚么处所干了甚么事。
被吸血很痛,挨揍就更痛了,至心受不了!绯夜这个小混蛋,他、他毫不会承认本身被这小子戳中了死穴,他才不会对一个吸血鬼认输!
就在诊所的隔壁,有一栋黑漆漆的空房――哦,应当说曾经是空房。
绯夜看着他,挑了挑眉:“你说本身统统普通是吗?那我就来查抄一下。”
“出去要打声号召!”罗莲特抱怨。
“你说谁是莽夫?”
“啊哈哈哈哈哈,不跟你开打趣了,我要去事情了,看来明天也不会有病人上门问诊,”罗莲特一边大笑一边筹办开溜,还不健忘转头提示一句,“对了,五个小时以跋文得来喂我用饭,我的手到时候会没空。”
但是听他的语气,他仿佛对这类事情很高傲……
而斗志燃烧的成果就是,他一百三十二次逃窜,一百三十二次失利。支出的代价则是被绯夜吸血八十次,挨揍五十二次。
绯夜的头上冒出了黑线,这些都是之前事件部的同僚给罗莲特起的外号。在碰到绯夜之前,罗莲特是一个被描画成恶鬼的科学狂人,他所到之处,半径一百米以内的人都会逃得一干二净。
揍完后,他举起两根手指,冲着罗莲特森冷一笑:“警告你,第一,此后不要再想寻死;第二,也别想从我眼皮底下逃脱。不然,我会让你像明天如许,好好的爽个够!”
不过,罗莲特的确有点对绯夜产生惊骇了。
“……这还差未几,那你本身的代号呢?”
寻觅圣殿的任务由此开端,并且以罗莲特献出50%的纯血化为血雾构建成圣殿而结束。Blood事件部为罗莲特输入了浅显血液挽救他的生命,而奇特的是,在他处于昏倒状况停止身材自我修复的过程中,这些浅显血液竟然产生了纯血变异。
合法他手头捉襟见肘的时候,绯夜突入了他的糊口中。
“算了,还是持续来议论打劫的题目吧,”他感喟,“我们昨晚抢来的东西,有一部分是珠宝金饰。我对特林梵丹不熟谙,找不到合适的处所销赃,你说如何办比较好?”
他不怕死,但是……他怕痛啊!
“你有胆量敢再说一遍!”绯夜的额头上爆出青筋,罗莲特赶紧捧首告饶:“好啦好啦,是‘喋血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