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章[第3页/共3页]
天子脚下的闹郊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她走了,仿佛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俄然又蹊跷,伴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其他甚么话都说不出来。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好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青人,年青人就喜好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甚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月女人是个很美的女人,老是穿戴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能够通太轻纱瞥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也有醉醺醺的酒鬼从街头巷尾中爬出来,左边脸上用墨汁写了“王八”,右边脸上用墨汁画了王八,醉眼昏黄,可不就是一个大王八。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甚么处所。”
都城是没有拂晓的。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蔼的笑容,团团聚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青年道:“有。”
月女人闻声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脱手,只是悄悄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畴昔,然后大喊小叫,固然被身强力壮的伴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此中的高朋。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甚么时候。”
伴计道:“约莫是一周之前。”
能肇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通例意义上的妙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抵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何如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便打砸抢的地痞恶棍,脑筋没有多少,只要一股蛮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