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第1页/共3页]
李玥拍拍脸颊,没端庄多久又开端满口跑马:
“李叔叔,我不筹算分开书院,去甚么朔州学馆,更没想过走科举这条路。”
李寻欢咳了好一会才停下来,手里的酒壶被李玥趁机换成了热茶,他没多说甚么,只连连摆手让李玥回房间练字。小女孩临走前,探花郎的面上仍泛着近乎病态的粉色,看得里约心中警铃直响。
面对李玥如许与同龄小孩完整分歧,格外聪慧跳脱的存在,李寻欢晓得本身不能用平常体例来对待她,他自幼接管的教诲让他有过把李玥教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传统女子的动机,只是这动机萌发的顷刻间,贰内心反对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小蜜斯一贯聪慧好学,在书院里向来是样样拔尖,老朽估摸着,此番书院的先生是想保举小蜜斯去朔州学馆。”
地痞地痞的特性之一就是欺软怕硬,清算起来也比较轻易,同时,他们的脑筋也比平凡人更加矫捷,更合适刺探动静拓展商路。
“但是,朔州学馆出过一甲高才吗?不说一甲,建国以来,朔州连同进士统共也没出过几个。再说了,家里另有探花郎李叔叔你呢,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本身没信心啊?”
质料都筹办齐备,剩下的就是实际操纵了。
非论何时,非论对方是谁,将本身统统系在别人身上,都不是明智的做法。
李寻欢扭头看向福伯:“关外的州县学馆还收女门生?”
长龙帮总堂本来供帮众打赌嬉闹的天井支起了几口大锅,十来个大汉遵循李玥叮咛过的那样,穿起粗麻布罩袍,头上戴着帽子,脸上带着口罩,分红几组围在大锅中间。他们加柴的加柴,加质料的加质料,搅拌的搅拌,沉默而谨慎地尝试制作番笕。
李玥还记得本身很早之前看到过的名为《钱可通神》的文章,特别对此中“钱至十万贯,可通神矣,无不成回之事”印象颇深。她明白钱并非全能之物,可在这么个封建社会里,钱能处理她将来能够会晤临到的大部分困难。
“并未听闻,但是小蜜斯上学至今,穿的都是男装,书院的先生只怕是没想到这点。”
李玥分开书房没多长时候,铁传甲就排闼而入,李寻欢看了看笑呵呵的福伯,又看了看满面须髭的铁传甲,悄悄咳了一声:
锅底下柴火烧得正旺,大锅内一团油腻腻浆糊似的玩意跟着搅拌人的行动不断翻滚,一股独特而浓烈的味道异化着白雾弥散在氛围当中,熏得大汉们一个个神采乌青,悄悄感觉是自家帮主在用心找他们的费事。
“抛开统统不谈,万一几年后我金榜落款,被人榜下捉婿如何办?莫非你要看我被满都城闺秀砸绣球?凭我这张脸,别说大师闺秀了,说不定公主都会看上我,一不留意成了女驸马,那可就——”
做番笕无外乎两大质料——油脂和碱。
撇开武功不谈,能够被李玥所挑选用来掌控本身运气的,只剩下权和钱两样。
“李叔叔,你没事吧?”
朔州城地处关外,西市内也常有游牧民族在此贩售牛羊,油脂天然是不缺。但是提到碱,李玥多少有些头疼。做番笕最合适的碱是氢氧化钠,但以目前的产业程度来讲,这玩意是很难买到的,李玥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市道上能买到的面碱和卤碱等碱全都买返来。
比及李玥把叫家长的事情奉告李寻欢和福伯,探花郎放动手中的酒壶,也愣了一会儿,福伯倒是顿时反应过来,他还笑眯眯的朝着大李小李道贺:
原作里李寻欢出场时就一副宿疾在身半死不活的模样,李玥记不清对方到底是有家属性遗传病还是喝酒喝出来的肺病,既然现在疑似呈现了征象,那便该早早做好筹算,她决定跟福伯和铁传甲说一声,让家里厨房今后每天都给探花郎炖冰糖雪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