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4更新[第2页/共4页]
不过汤圆还是很好吃哒~白瓷勺里晃着一颗白白胖胖的汤圆,极其勾人食欲,一口咬下去,香浓的芝麻香味在嘴里逸散开来,齿颊留香,而勺子里的半个软胖汤圆配着溢出来的黑芝麻馅儿,又格外诱人。
再以后就是名剑大会。
楚歌接过粥,指了指叶归程的碗:“归程的汤圆跟我的不一样。”
然后被阿飞干脆利落地打跑了――阿飞现在的剑术也大有长进,不再是畴昔寻求快准狠,出剑需求性命的了,最后在楚歌的提示下,废了伊哭的双手,然后丢给了追过来的蓝蝎子。
临走的时候,阿飞还蹲在墙角摆放花灯的处所,挑遴选拣地嘀咕着到底选哪一个。
杜叔对劲了,决定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快点吃吧,吃完一会儿还要出去再买几盏花灯,我固然做了几盏,到底不太够。这一年也是有够忙的,多挂点,也好多添些喜庆。并且早晨另有灯市,你们也都要去凑热烈吧?”
杜叔笑道:“不能这么比。节食吃的就是阿谁氛围,真要说好吃,另有甚么比红烧肉还好吃?”
叶归程探头看了一眼,笑了:“这个呀……这小东西叫做汤圆倒是挺合适的。”说着敏捷喝完碗里的蚕面,舀了一个汤圆尝尝。他吃的恰好是个生果馅的,甜而不腻,不由竖了个大拇指――好吃!
因而最后一天最后一场,阿飞和荆无命。
孙小红和阿飞早不晓得跑到那里去约会了,龙小云也拉着林诗音的袖子有些睁不开眼,两边人马告了辞,楚歌便和叶归程相携回家。
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怜花宝鉴》满天飞,林诗音也来找楚歌套近乎。
不好让人久等,杜叔打了个呵欠,挥手让三小我早去早回。
但是大会的成果却分外令人震惊。
就是因为花灯挂了太久,她才一时没想起来好么。这个天下的背景原著里固然没说,但默许都是大明,明朝元宵节从初八一向持续到正月十七,足足有十天。她刚看到大街冷巷挂起五花八门各式百般的花灯时还镇静了好一会儿,比及现在,早没了那股新奇劲儿。
楚歌他们已经在这个天下待了一年了。这实在算是他们在这里过的第二个元宵节,只是那会儿他们刚来没多久,叶归程要铸剑却连质料都没找好。
楚歌当即诚心道:“只如果杜叔做的,甚么都特别好吃。”
一大早,楚歌坐在饭厅桌前,打着呵欠,等着开饭。 叶归程和阿飞帮杜叔从厨房把食盒端来。
楚歌不由歪头看向杜叔。
正想着,面前俄然呈现一盏粉色莲花灯,做工有些老练,却并不粗糙。
顺着人流,不知不觉来到河边,看着河里颤巍巍的浮光,他们也应景地各自写了欲望,放下一盏盏许愿灯……
阿飞用力点头啊点头――他最爱吃红烧肉了,特别是杜叔做的,他能吃整整一大盘!
比试停止了三天,第一天荆无命等闲赢了蓝蝎子、吕凤先完败西门柔、阿飞险胜郭嵩阳。
“没馅啊。”叶归程愣了一下,然后举碗给她看:“……你们叫汤圆吗?我故乡管它叫面蚕来着……不过汤圆这个名字,是不是太敬爱了一点?”
放完河灯,已是月上中天,人群垂垂散去,灯火也近阑珊。
只不过荆无命还是不要命,阿飞却再胆识以外,更加了几分策画。
吕凤先武功不算弱,但阿飞有《怜花宝鉴》加持,荆无命打起来不要命,再加上他俩走得都是快剑的门路,速战持久,几近都是一招定胜负。
楚歌向来不肯意强别人机遇,强大了本身是一回事,可也不能不给别人留下朝气,干脆便把《怜花宝鉴》给了李寻欢,倒没提林诗音的事,只说如果龙小云当真改好了,也一定不能传授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