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01|家[第1页/共3页]
领受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复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晓得凭本身的机遇没体例在这个武侠天下里混成一代妙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前程来得要紧。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独一孩子,性子飞扬放肆,年纪虽小,倒是中都驰名的混世魔王。中都本来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厥后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稠浊而局,虽偶有争论,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内里,妙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狗都有能够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谨慎获咎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惨痛惨地非命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繁华繁华呢。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转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早看了脚本,晓得运气的推手是如何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窜改配角的机遇,小我有小我的人缘,何况,没有阿谁配角运,还是别急着跟脚本叫板,找死没筹议,会被当作bug给强行抹撤除的!完颜绰性子冷酷,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窜改本身最后凄惨痛惨的运气,对于那些江湖妙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阿谁闲工夫体贴,要晓得,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但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斗争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赶上一个明君圣主,天然能挽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私内心,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显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老是时不时产生一种本身是汉人的错觉,潜认识里他也是更情愿靠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中原文明的刁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公然不假。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本身晓得了。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坊,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天涯那边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感觉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筋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配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本身就不一样了,知情见机,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配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吊颈死。
明显本身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公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配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的确让人恋慕妒忌恨,一起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技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笈之类的,抢先冒出来指导他修为,帮忙配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实在的武侠天下,统统都是靠气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如何会菜瓜成阿谁模样,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配角,天生资质痴顽,如果不是厥后人缘偶合的一番机遇,也不成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终究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悲观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