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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长生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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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日行一善[第3页/共3页]

这是他们已经风俗的运气,草原的民族还活着的时候老是能活得畅快淋漓,该唱歌的时候就唱歌,有酒的时候就大口喝酒,煮汤的时候拿盐块一涮便是甘旨,看到白马神的意味就当真祷告,该死的时候就慷慨赴死――非论是无人谛视还是轰轰烈烈。

谭千秋变成僵尸的第一天,谭千月就晓得了,也是从那一天,她真正下定了决计。

远处传来豪宕的笑声,纪承书转头,她表示本身甚么也没瞥见。

“恩?”绍光吃得太用心,没听清,纪承书只好又重问了一遍。

绍光吃得满嘴流油,崆峒不忌酒肉,只戒色,他大口吃肉只是因为门里管饭的那位和尚……能不能不要每次做饭不是健忘放调料就是健忘放食材啊能不能!

这是一个繁华到他完整没法设想的处所,他第一次熟谙到,本身的mm在他从未重视过的处统统着他没法对比的天禀。

他晓得他不是好人,但那又如何?

恩,成仙。

“自千年前崆峒立派开端,‘日行一善’就是我们的传承。”言尽于此,绍光不说了,持续啃羊肉。

谭千月儿时的胡想是嫁给爹爹那样的男人,少女时的胡想是能嫁给兄长那样的男人,她的兄长会给她十里红妆,她的夫君必然与她白头偕老。

谭千月在荡秋千,最后一次荡秋千。

兄长成了潭州的城主,走出了那小村落,谭千月也跟他一起来到了更加广漠的天下。

纪承书想起她从湘西一起行来看到的崆峒和尚,拍了拍面前这个崆峒“金珠”的肩膀。

草原上危急四伏,物质完善,明天还能够是勾肩搭背的兄弟,明天便能够是一具冰冷的尸身。

她已经野了,心再也收不返来了。

他们都长大了。

阿谁小小的女人,第一次熟谙到天下本来如此广漠。

她重生半年的时候,一个比她小了一千九百九十五岁的女人把她当作了情敌。

川蜀常羊。

曾经有人跟纪承书开打趣说过,这些秃瓢就像害虫一样,不管在哪都能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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