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第3页/共3页]
赵安已经非常不欢畅了,但因为不想等闲放过好苗子,也还是尽力耐着性子答复,“新人都是一样的报酬,公司供应留宿,不需求你们花一分钱。条约一签七年,前三年接到的影视剧四六分,周边产品和告白五五,三年以后十足都是三七。”
宋颜干笑几声,“我先看看条约,先看看。”
两人刚在去街边的长椅上坐下,赵安就问,“刚才跟你一起拍告白的,是岳翔鹤吧?”
两人闲谈几句以后,赵安竟然就取出来一份条约,笑眯眯的推给宋颜,“我们公司不消说你也晓得,汗青悠长资本丰富,各方面的气力也是非常的薄弱,出去以后不管你是演戏也好,唱歌也罢,公司都会不遗余力的力捧你!”
她没有背景,没有钱,也没有人脉,一旦出事没人能帮本身,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地步,不得不步步谨慎。
百十万,五十万以上也能够说是百十万,一百九十几万也能够说是百十万……乃至如果对方脸皮厚一点的话,几百万乃至也能够硬生生的说成是百十万!
她眨眨眼,甚么是公道范围?这个范围如何界定?谁说了算?当公司和小我对这个所谓的公道范围界定产生不应时,艺人本身是否有表达本身定见的权力?以及表达以后,公司会不会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