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第1页/共3页]
唐初的佛教已经非常昌隆了,戒律规条也日趋松散。
“朕也是方才获得动静,怕是要当即命人接阿兄的棺木进京才是……”李治红着眼低声道:“阿爹活着时,最心疼阿兄,现在…现在……阿爹才去,阿兄又…………”
长孙无忌刚要开口扣问李治找他过来的启事,李小九陛下已经一脸哀思地把承乾的事奉告了国舅大人。
舂米,是一项当代庖动女性必须会做的粗重体力活动。
说到这里,李小九哽咽难语,眼泪像是滚珠儿一样啪啪直落。
吴诩一看那伤口就吓了一跳,极藐小的伤口四周已经红肿泛紫,流出来的血液也变成了玄色……
天呐,咬到金美人的是毒蛇啊!!
“阿舅说的是……”李治接过崔内侍呈上来的帕子,抹了一把眼泪,瓮声瓮气道:“朕筹算追封阿兄为亲王,不知妥否?”
话说此次上山砍柴活动返来,除了产生妹子被蛇咬事件外,当然还产生了别的一些大事件,比如说:逃窜。
天真的小吴同窗还觉得这个期间的山跟二十一世纪的山一样呢!殊不知,在山林资本还没被过分开辟的唐朝,即便是紧挨着州里的小山丘,上面也充满着各种伤害东西……
吼怒着要严惩凶手!
让一个饿着肚子的软妹子去干粗活,实在是太不人道了!
这类体力活对于宫中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朱紫们来讲,是底子没法设想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后话。
就在李小九陛下费经心机为大哥及其后代争夺福利的时候,被丢进某寺庙的小吴同窗遭碰到了前所未有的贞操危急。
杨淑妃的季子李福还没成年,虽有王爵,却还不能出京开府,而她的宗子吴王李恪的封地远在千里以外,普通环境下,非天子亲诏,是不能回都城的,以是杨淑妃会踌躇不决也是理所当然的。
民以食为天,要用饭,就得先舂米。
吴诩得空多想,立即从袍子下摆撕了一根布条,用力勒住金美人伤口上方的血管,然后用力挤压伤口,以便排挤部分毒素――遵循小说、电影、电视剧的情节,吴小诩本该用嘴吸伤口里的毒血甚么的,可她不敢肯定这蛇的毒性,就怕一口下去,两人都死翘翘了……
掌管众小尼姑平常劳作的埋头师太出离了气愤。
他能成为新帝,长兄承乾的功不成没!
这个期间的寺庙可不比二十一世纪的寺院庵堂,出了家的人还能月薪三万娶妻嫁汉生娃神马的……
起码他的侄儿侄女们不消再背负着罪人以后的沉重名号糊口下去……
这个妹子实在是不利透了,颠末一个灌木丛的时候,一脚踩到了蛇先生的尾巴上,被气愤的蛇先生一口咬住了小腿……
而小吴同窗地点的某寺庙是专门收留宫中弃妃的,以是不成能出门化缘,跟不能用对外开放收取旅客香油钱的体例来赚糊口费。
公然,就听埋头又笑眯眯弥补道:“贫尼看这柴劈得相称好,恰好寺里的柴火已经所剩无几了,今儿就请各位上山砍些柴火来吧……”
此次上山,共有四个妹子想趁机跑路,两个当场就被抓住了,一个在山上迷了一夜路,最后跌跌撞撞又跑回了寺庙范围,被抓了返来。最后一个比较不利,没选好线路,不幸掉下了一座相称高的山崖,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就是不晓得明天小九儿为甚么又急仓促地派人来找他呢?
金美人被蛇咬到的时候,吴诩正幸亏她四周,因而被救了。
肇事的妹子姓金,本来是掖庭宫里的一个美人,她不爽的启事当然不是因为炊事太少,不敷吃――实在这类饭菜她底子就吃不下去――她不满的是,她堂堂一个美人要像村妇一样干粗活,她也就忍了,可每天干得腰酸背痛手脚酸软以后,那群可爱的老尼姑还要嫌东嫌西,冷嘲热讽,乃至敢呵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