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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增补版)》全7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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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没有选择[第1页/共8页]

三月十八日的夜晚

调兵,干掉多少人等,多少人等被干掉,又出来了多少更狠的人(比如张献忠、李自成),再调兵,把多少更狠的人又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筹办一鼓作气……

毕竟他手里另有十几万人,要真玩命,还能尝尝。

别的,崇祯另有个特性:走路慢,因为走得快,内里的破衣服就会飘出来——俭仆是俭仆,脸面还是要的。

1、汗青证明,叛徒是没有好了局的。同道瞧不起的人,仇敌也瞧不起;

李自成同道仍然在进步,一年后,他进入陕西,击败了明朝的最后一名猛人孙传庭,占据西安。明军就此再无还手之力。

自打洪承畴打耐久战,他就不竭催促出战,要洪督师从速处理题目,是打是不打,多少给个交代。

但洪承畴,就是洪承畴。

我记得洪承畴活着给明朝打工时,就是从一品太子太保,死了变从三品,有脾气。厥后又过了几十年,乾隆发话,要编本书,叫做《贰臣传》。

遵循王承恩的解释,这个有,实际上是两个字。上面,是大字少一撇,上面,是明字少半边。

分歧的是,大米的年限看得见,王朝的年限看不见。

可还没等洪承畴同道喊一二三,两小我就先跑了。

至于战役力,就未几说了,清军的战役力,大抵和关宁铁骑差未几,遵循这个比例,本身去想。

措置完统统后,崇祯决定,去做最后一件事——他杀。

自崇祯十三年(1641)至崇祯十五年(1643),明朝和清朝在松山、锦州一带会战,以明军得胜告终,史称“松锦大战”。

仿佛还是这个小品,另一句话是:

三月十七日,究竟证明,这两句话很精确。

皇太极不愧老牌军事家,刚到松山,还在擦鼻血,看了几眼,就发明了这个马脚。

最不幸的是,崇祯同道以上统统的不幸,都没法换来一个幸运的结局——他的尽力,毕竟失利。

考虑到对方的战役才气和兵力,皇太极随即命令,持续围困锦州,不得主动出战,等候敌军打击。

本来是想玩玩,对方却来玩命,实在太敞亮了。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军队达到西直门(他从西边来),开端攻城。

崇祯和他的祖父万历一样,生性鄙吝,他小时候用仿影的体例练字,如果纸张较大而范本的字较小的话,他必然会先将纸的一边对齐范本,写完后再把剩下的处所都写满,以免华侈。固然身为帝王,他没法随便出入于官方,但为了节俭起见,他却常派人到宫外去从官方采买物品,然后细心地扣问代价。崇祯除了是个俭仆主义者外,还是一个抱负主义者。他本身具有丰富的内帑,然后能够大谈俭仆,同时也要求统统官员不但要俭仆,并且要廉洁。但是,抱负主者的弊端常常是疏忽实际的能够性而急于求成,急于求完美,崇祯便是如此。

吃他娘,喝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按目睹者的说法,洪承畴同道被抓以后,非常固执,表示啥也别说了,给我一刀就行,厥后英勇就义,眼睛都没眨,很英勇、很义气。

当天,外城沦陷。第二天,内城沦陷。

统统的王朝,他的开端,正如他的结束,以是才有了这句结束语,没错,就是上面这句:

就如许,从崇祯十三年(1640)蒲月到崇祯十四年(1641)蒲月,两边对峙一年。

崇祯同道有句名言:“诸臣误我。”另有一句:“是文臣大家可杀。”

2、毫不当俘虏;

当然,当然,在完整歇息前,洪承畴另有一个挑选——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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