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情敌[第2页/共3页]
不美意义的笑了笑,沈默本身伸手,胡乱擦了擦。成果他健忘了,方才举着石头砸鹿头的,也是惯用的这只手。
沈默刹时板滞,喝生血?!
别看他仿佛博得简朴,但实在并不轻松。母鹿固然力量没有公鹿那么可骇,但它们的力量对比沈默来讲,并没有特别大的辨别。
重视到沈默的目光,洛曼了然地问道:“你也饿了?”
傍晚的时候,一向阴沉的天空竟然飘来丝丝缕缕的云,很快,这些云就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红色的云变得乌黑,天空全部儿都暗了下来。
那碗一动手,鹿血腥涩的味道涌入鼻端,让他喉咙里一时有些痒,胃也心机性的不舒畅起来,那是一种有点想吐的感受。
沈默天然不晓得洛曼在看他捕猎以后,心中起了甚么奇特的窜改,他现在只专注与身下的猎物,想着如何尽快击倒它。
接了大半碗以后,洛曼停止了撑着伤口的行动,将手里的碗往中间的沈默手上一递,“气候有些凉,喝一些暖暖身子。”
洛曼直直地谛视着捕猎中的沈默,目光锋利,热血沸腾,一刻也不肯挪开眼睛。
放动手中的猎物,洛曼主动自发地来到中间,拾起之前在这过夜的人留下的干柴,集合起火堆,用火石扑灭。
母鹿已被他这突但是来的攻击弄的晕头转向,高低蹦跳、胡乱蹿腾的行动也微小了很多。感遭到这一点,晓得本身的攻击见效,沈默部下不断,飞速地扬起拍下,连续砸了十好几下!
为了包管不被甩下来,沈默已经用了极大的力量,更何况,他还要确保有充足的力量,用石头捶打母鹿的头颅,这么一来,也难怪他筋疲力竭了。
当然,对原住民们来讲,在这个季候,甭管一开端气候如何,一场俄然其来的的大雨都是常有的事儿,并不值得奇特。
因为身上扛着猎物,归去的速率就要呼应减慢,时候用的就要比来时多上很多,如果不出不测的话,他们应当能在半夜时分赶回部落。
话说,比来留评的小天使少好多啊?是因为剧情停顿太慢了么?
因而,无法之下,两人只得停息赶路,并且打消彻夜就要回到部落的筹算,转了一个弯儿,筹算去阿谁被来这个丛林打猎的住民们发明的一个山洞中躲雨。
眼角瞥到洛曼已经胜利捕到了一只猎物,还在追逐、着不竭尝试想要将猎物扑倒、却又因为体重太轻频频不能胜利的沈默,就变得有些心急了起来。
洛曼眼也不眨,锋利的指甲猛地向下一划,鹿尸脖颈上已经固结的伤口被他的指甲一下扯破,还冒着热气的鲜血抢先恐后地涌出,滴落在他手中的碗里。
他法度妥当地走来,蹲下身,拽住本身的猎物,一把扛到肩上,号召不晓得偏头正专注地看着甚么的洛曼,“洛曼,我们该走了。”
并且,它们也极善于奔逃腾跃,长长的腿部非常矫捷,前冲、后仰、蹦起、侧歪……这些行动对它们来讲,非常的等闲,跨在麋鹿的背上,实在比征服一匹烈马还要艰巨。
没了酷寒的逼迫和忧急,饥饿就成了亟需处理的题目。沈默带的肉干已经被两人分吃光了,身上也没了其他食品,能吃的东西——沈默的目光对准地上的两端鹿的尸身,也就剩下这个了。
很快,潮闷的氛围中有风活动,先是小小的气流划过,而后便是越演越烈的暴风。
毕竟,对他们这些雄性兽人来讲,生喝鹿血这件事儿太普通了,他那里会晓得,这对沈默来讲,是个多么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