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翁婿[第1页/共3页]
第三,戋戋二十岁,不算老夫少妻,等你六十岁的时候英莲也有四十岁了,正合适。
“怕老婆种类有三,也就是“势怕”、“理怕”和“情怕”。“情怕”亦有三:一是爱妻之美,甘心奉其色相;二是怜妻之少,自愧屈其芳华;三是惜妻之娇,不忍见其颦蹙。”
文四姐照实的遵循平常对外说的答道:“都城人士,家里有几间铺子,也不消我打理。”
封氏喜滋滋的说:“已经问过了,英莲并未被此人轻浮。老爷,你也实在多心了。他虽抱着英莲睡了一夜,却未曾乱碰,刚抱着就睡着了,到是英莲,惊骇了半夜才睡着。”
她叹了口气:“父母都已过世,那里另有家呢。”回家过年就是虐狗啊!
甄士隐感喟一声,摇点头:“此言差矣……”
他看着文四姐大喜过望的一鼓掌,心中不满,我那么标致一个女儿嫁给你,你竟然都不站起来叫声岳父?你是不是对她早有用心?你毕竟二十多了,她才五岁,若要结婚还要十年……
文四欠身笑道:“岳父,小婿本年新收了个弟子,是江南巡盐御史林大人家的女公子,因着体弱多病,便从我学武强身健体。她家女公子甚是聪明,小婿方才想到,她若晓得她师娘比她大不了几岁,不晓得叫不叫的出口。”
甄士隐嘴角抽抽了半天,委宛的说:“咳咳咳,我成心把女儿许配给你。”
她再看看甄士隐,本来是个疏旷风雅的读书人,现在遭遇大变,脸上还带着强自平静,看须发皆白(一早晨愁的),微有些驼背,神采惨白蕉萃,总感受他活不了太久了。
文四姐微微挑眉,叫的这么不客气,是要说甚么?“甄员外但讲无妨。”
眉心有胭脂痣的小媳妇已经八岁了,也像个亭亭玉立的小才子呢。
甄士隐道:“我年过半百膝下无儿只要一女,不晓得本身能庇护她到甚么时候,你既然从拐子手里救了我的女儿,想来是你与她有缘,我想……把英莲拜托给你。”
现在晓得林加文是个君子君子,甄士隐反倒放心下来,含笑道:“林侠士。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甄士隐摸干脆的问:“林贤弟如许的豪杰人物,家中妻小定也不凡,何出此言呢?”
文四姐真想左手一杯威士忌右手一支雪茄,然后深沉的吐个烟圈,但是这两样都没有。
甄士隐心说:如果个年青读书人,跟英莲春秋相称,我如有个三长两短,他能扛起孤儿寡母的一家生存来?像贾雨村似得,虽有文采,还要我布施呢!
甄士隐闲谈:“林贤弟,元宵节如何不与家人团聚,一人客居在外?是有事担搁了吗?”
第四,你与英莲同床共枕过,万一传出去,对她名声倒霉。
甄士隐还要再问甚么,内里小丫环说蜜斯闹着要见你,甄士隐道了恕罪,便进屋去。
甄士隐:“听你口音非常耳熟,不知是那里人士?”
小火伴们都曾笑话她找了个老半子,然后就被两箱子绫罗绸缎金银金饰晃瞎了。
甄士隐这才放下心来,他奉告老婆的时候隐去了他俩已经睡了一晚的事,只是说女儿穿戴薄弱,林侠士能长驱直入,并没说别的。
文四看她身法就晓得武功勤练不掇,高兴的抱着她转了十几个圈圈,转的中间大大小小各色人等都叫谨慎。
摇点头,捻须而笑:“娘子有所不知,我成心招他为婿,以是才要看起为人。”
文四姐回想起四年前订婚的经历,站在甄府门外勾起嘴角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伸手打门。
封氏揪动手绢:“那,那他也太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