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一坨烂肥肉[第1页/共3页]
不晓得过了多久,归正方云的血量底子没上过50%以上,但就是不死,进犯力与攻速还进步很多,这当然是精灵长剑,‘英勇’的才气,当持有者HP降落50%以下,能够主动激活,晋升20%的攻速与40%的进犯力,若持有者HP降落到20%以下,将晋升40%的攻速与80%的进犯力。
空间提示,他时不时掉落2、3点,乃至7、8点的生命值,底子不会让他在乎,因为‘暗淡的拂晓’有一个被动才气,那就是吸血,时不时吸上30点生命值,那感受,棒棒哒!
只如果然正的男人,都无一例外会喜好热血的战役,特别是刀剑订交,那种生与死之间的感受,此时一样刺激着方云的每一个细胞。
一群见机遇就上的地精,如何会错过这个机遇,直接扑在方云的身上,一阵撕咬,都能听到战甲与牙齿的刺耳摩擦声。
(近战时,本身力量属性,高于敌方力量2倍的时候,就会产生碾压伤害,碾压伤害=根本伤害的40%。)
固然地精很弱,但是如果有一群长途射箭的地精,那就费事了,到处都是飞来飞去的箭失,固然方云自以为敏捷很高,荣幸也不差,但是架不住他们箭失太多,如果不沉着点,被射穿刺猬是迟早的事,只能与汉克斯共同进退。
手中的戈壁之鹰几近有了枪弹,就会送给‘精英’以上的地精,哪怕精英地精有被动天赋增加血量,但如果一发枪弹搞不定,那就来第二发,第三发,逼急眼了,方云就冲畴昔,砍它几剑。
方云不睬他,紧忙跟了畴昔,左手拿着戈壁之鹰,右手单持精灵长剑,时不时开一枪,庞大点的杀伤力,常常能杀死一两只地精,要不然就砍上一剑,一句话,帅气爆棚了,不过…..也只能欺负欺负地精了。
“杀了这个该死的地精!!!”索林吼怒冲了上去,其他矮人则与前面的追兵战役在一起。
两人专门遴选身材高大的地精去杀,这类地精都是,‘精英’‘头子’级别的地精,浅显地精杀掉一百个,几近没掉落一把钥匙,并且嘉奖的通用点太低。
“嘭”
“提示:索林对你增加7点好感度,此时好感度为80点。”
“申明:你给他肚子,捅上十几刀,也很能够还没刺破他的脂肪层,除非你有甘道夫的传奇兵器….”
洞察。
“砰!”方云的枪口冒出了火焰,超越音速的枪弹地精国王头上,掀起一阵血花。
世人后退一步,眼神中都带着谨慎,仅仰仗他那一坨沉重的烂肥肉,就能感遭到他庞大的威势,另有一股都不肯意闻到的shi臭味,离远点是个不错的挑选。
智力:15
“跟我来!”索林向发楞的世人大喊一声,转头便冲杀了畴昔。
地精山洞,到处挂满了火把,把应当黑漆漆的洞窟,变成暖洋洋的火红洞窟,错综庞大的木板桥,交叉在全部浮泛中,几近高低摆布,到处都是如许的简易木板桥。
索林分开人群,大步走向他,双目紧对他的眼睛:“地精,你要开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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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告我,是谁,给了你的勇气,敢突入我的王国,还敢殛毙我的子民。”地精国王的吼怒震耳欲聋,口中带着剧毒般的臭气,方云模糊感受本身都要被熏吐了。
感知:8
可处于索林身后的方云与汉克斯,都能感遭到索林身上那彭湃的肝火即将喷发,就如同飞腾普通,憋得太久了,在不射出来。。绝对会憋爆的!
“草,他吃甚么长大的…..”方云头疼的摇了点头,把脑筋中的猖獗殛毙晃出去,面前这个肥头大耳的猪,哦,不,是地精国王,少说也得有两千斤的体重,手里拿着一个暗金色的头盖骨权杖,头顶上带着一个白骨所制的王冠,还闪动着白银色的光芒,好吧,一看就特么不是好地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