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诗里我为仙[第3页/共3页]
陈乐连连点头,禁不住也大笑起来。
陈乐诗一念完,一旁的糟老头怔了一下,说道:“卧草……小子,你真会念我的诗?”
陈乐此次背诵的,是李商隐的《锦瑟》,这首诗寄情于诗,情义绵绵,流芳后代被人歌颂。墨客追思畴昔,怀有思念之情,但全文诗歌当中,却没有点名道姓像姬存希那般直指或人。男女之间,常常以这首诗的最后两句,来依托思念畴昔的感情,但纵观全诗,却又让人感慨唏嘘。墨客表达的这一种“思念”,却又不是明白的思念或人,更像是思念畴昔本身幼年浮滑时所承载的情感。
柳云氏点了点头,说道:“陈兄,刚才见你对我们所言所说,不屑一顾,莫非陈兄也是饱读诗书之人?”
姬存希嘲笑,说道:“好,那我也作一首,请陈兄评判一下。”
表情之上,的确强过了柳云氏的诗歌千百倍,如果二者对比,陈乐的诗歌就如同高高在上的神仙所作,而柳云氏的诗歌充其量就是一个凡夫俗子自怨自艾罢了。
这一头,姬存希和李殊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陈乐刚才所念的这首诗,大气,澎湃,豪放。
“好,好,好。”柳云氏冷冷一笑,说道:“既然如许,要不请陈兄来一首,也好让我等看看陈兄的豪气?”
李殊荣连连赞叹说道:“好诗,好诗,柳兄四句七言,倒是寄情于景,让人赞叹。”
“嫌弃我?”陈乐一个晃神,说道:“你小子这副模样,我还嫌弃你呢!有本领念首诗来听听。”
想到这里,陈乐开口念叨:“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想到这里,陈乐开声说道:“你但说无妨。”
“他?柳兄,你怕是高看他了,他只是乡野村夫一名,闲来无事,嘴上逞能罢了。”姬存希冷冷蔑笑,扫了陈乐一眼。
姬存希和李殊荣更是不消说,两小我赞叹于陈乐的这首诗的同时,也是完整被这首诗当中所表达的情感表情所传染,也禁不住感喟泪流。
这一刻,陈乐的脑细胞以每秒超光速的状况运转,一下子就让他想到了一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