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有间书斋[第2页/共3页]
但实际这只不过是乌云自导自演自编的一次炒作罢了!
酒楼瓦市,小摊茶社旗号招扬,行人如织,并且还时不时地有背着大刀长剑的江湖侠客路过,也有文人墨客三三两两,摇扇而过。
只见得那银票是有三张,不过不是三张百两银票,而是两张一百两的,另有一张五十的!
平复了表情以后,乌云倒是眉头舒展,一边走着,一边思考着该如何度过此次难关。头上悬着一把断人存亡的利剑,倒是让他连看看异界风土情面的心机都没了!
现在这小小少爷,我还治不了你?
光荣的是,那些蟊贼一扫到乌云身上的小厮青衣,便移开了视野,不再存眷于他。
在穿超出来以后,乌云也偷偷探听到前身父母已然病故身亡,留下乌云与他姐姐相依为命。
乌云的心机倒是不在这些人身上,反而倒是在那些贼眉鼠眼,四周扫量的人身上,那些人,便是蟊贼!
身为奴婢,实在是太多桎梏了!今后必然要离开奴婢贱籍,规复自在之身!
独一的体例,便是他现在怀里的三百两银票了!这便是乌云为甚么毛遂自荐去当狗腿帮着二少爷买东西了!
说着,她留给乌云一个体贴的眼神,便回身小步急走拜别,消逝在转角当中。
但是书乃贤人之言,平常人家连读书科考都要举一家之力,他一个劣等贱人,又那里来的财帛去买书呢?
周东,这一次你还不死?
哼!乌云冷哼一声,倒是直接大步流星地走向周府门口!走了一盏茶的工夫,乌云终究见到了周府那朱红大门,另有那群太阳穴高高鼓起的威武仆人。
这群原觉得乌云这穿戴奴婢小厮青衣的家伙是想逃窜,却没想到倒是为二少爷办事,便面面相觑几眼,最后是那熊背狼腰的威武壮汉当真查抄玉佩以后,才挥了挥手,让乌云走了出去。
见到乌云不睬睬本身,那少女红芍便盈盈小步走了过来,脸上暴露一丝担忧之色,语气甚是体贴肠说道:“弟弟,你如何又肇事了?身上还多了如此之多的暗伤!姐姐早就奉告过你,要好好做事,切莫偷奸耍滑!不然又如何会被人惩罚呢!”
二百五十两,倒是要买三百两的东西!这但是一个大困难啊!相称于活活地从卖家手里扣走了五十两!哪有卖家情愿如此亏蚀地做买卖!并且,他要买的金刚墨可不是普通的墨锭!
红芍一听,赶紧躬身施礼道:“婢女姐姐,我见着弟弟不幸,便多说了两句,还请婢女姐姐包涵!我这便去忙了!”
可那周谦勇既然说他给了三百两,那么,乌云是必然要买足三百两的东西返来,不然还是会被这周谦勇按一个‘以次充好,私吞仆人财物’的罪名给弄死!
如果用这金刚墨墨锭研磨出来的墨水写字作画,其上必有粉粉金点,墨香飘柔,并且所写之字,千年不退!
不过,在乌云看来,这绝色少女生在朱门当中,又是奴婢之身,再加上见地短浅,倒是命途多舛,性命难久啊!
看来统统都要重新学起了!
二百五!二百五!
可谓是上品之墨!
这个坑乌云跳出来了!现在也没有转头路!独一的体例就是走下去!
乌云抬开端,扫了扫四周,却发明他已经走到了一条石板小街之上。两旁小摊是热烈不凡,不断呼喊着。
当初出身贫寒的他因为本身的名字被一众媒体记者嗤笑,随后乌云便写了一篇旁征博引,滑稽风趣却又发人深省的‘破名论’将那些媒体骂得狗血淋头,同时吸引了一大波粉丝,从一部狗血偶像剧的三线副角一跃成为当红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