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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遇见你(完美纪念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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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后记 一场最美的邂逅[第1页/共1页]

另有谁,如何了?

另有老三,有女朋友了。

上班的时候,电脑中间放一本小本子,想到甚么就记录下来,“安宁明天要去献血了,就要碰上徐莫庭了,碰上后两人说点甚么呢?”然后大半天都在想,莫庭上了献血车会有啥表示?

2013年10月20日

《最美》再次画上句点,但我不会健忘有莫庭、阿喵他们伴跟着我的那段光阴,想来今后我还会时不时想起他们,会想他们过得好吗……

你们也是吧?

偶然候跟朋友出去逛街,就会想,莫庭陪安宁逛街会是甚么景象?安宁必定会很“中肯”地夸试衣服的莫庭说:“你穿甚么都……”“都差未几?”“呃,都都雅!”

我写文,老是风俗性地将内里的人物设想成实际中活生保存在的人。

蔷薇,她啊,是有点腹黑的,你们看出来了吗?我是看出来了。

我记得最早动心机惟写《最美遇见你》是大学邻近毕业的时候,一边写论文,一边想安宁和莫庭,但真正脱手写是毕业后做第一份事情那会儿。

帅气的朝阳,不想结婚的女男人哟。

难忘芳华,难忘的实在不是本身当时的年青,而是在那些年代里跟你在一起无所顾忌享用芳华的人。

我一向感觉,故事外的我们,与故事里的他们,能遇见就是一场最美的相逢。

以是2010年写完《最美》后,我也老是会常常想起他们。

早晨睡觉的时候,枕头边小本子和笔也是常伴的,睡前灵感比较多,想到甚么,就摸黑写下来,然后白日,很艰苦地判定本身究竟写的是啥,莫庭到底做了啥。唔,字要不要这么丢脸啊。

以是2013年,再度拿起《最美》,持续安宁跟莫庭的故事,一点都不陌生,另有蔷薇、毛毛、朝阳等,他们就像是一向在身边未曾分开过的一群朋友。

毛毛呢,还是老模样,不耍地痞就浑身不舒畅。

数年不见,莫庭和安宁成熟了,也有了孩子,龙凤胎,连我都恋慕。

不管我有没有在写他们,他们都是在那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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