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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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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为了爱情,参军去[第2页/共2页]

我从9岁开端写诗,11岁开端写小说,频频的,也在报章的小角削发一些小小的豆腐块。在我生长的经历里,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小男孩,小学的时候乃至还能够说清秀,属于很受小女生喜好的那种宝玉范例的小奶油。再加上写诗和小说,以是脾气也是很外向的。

小影在第三车厢,我在第十车厢。――我们是一个军区的。

我在大学的班主任,我记他一辈子。

我信赖爱情,因而我参军了。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友,但是我向来没有碰过她,因为她在我内心是纯粹天使的化身。我们顶多是在上课的时候拉拉手,连亲我都没有亲过。我上学早,她比我大两岁,一向很照顾我,在我的内心,她是姐姐和爱人的抱负化身。厥后我考上了大学,而她没有,就在家里待业。从戎是为了返来能够进银行事情,她的父母都是银行的,有这个才气。我一向没成心识到她的首要,回家今后也只是在同窗的集会上见过几次。

回想真的是一件很可骇的事情,你能感遭到包裹在心灵内里的那层已经变得坚毅的壳一点点在分裂,内心很疼,因为这类荏弱已经好久不见阳光,藏在本身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但是我的胡想是作家,或者是艺术家。

我当时候是个喜好写诗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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