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1页/共2页]
走进酒吧,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喝着之前常喝的东西,悄悄的看着酒吧内热烈的人群。
我下了车,徐行走进老外滩,俄然有种故地重游的感受。看着面前再熟谙不过的场景,内心又莫名感慨起来。前不久,我到这里来时,我的名字还叫作“凌峰”,可现在,我却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走在这条已经熟谙到不能再熟的路上。
我常去的这家酒吧,坐落于宁波老外滩当中。提及宁波的老外滩,与上海的外滩分歧,固然没有上海那般大场面,却有着本身独占的气势。
实在,抄袭本身的作品这类事,我生前就干过,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这么干了,在这方面还是有必然的经历的。
走出版房,分开家,带着烦躁的心,出门散心去了。
可此次抄袭本身的作品,却没法让我找到放心的借口,包含我之前用过的来由,也完整没有体例为我本身摆脱。
因为间断绝得有些远,再加上酒吧内的氛围又比较热烈,坐在角落里的我并没有听到昔日的这些酒友在说些甚么。不过即便甚么都没有听到,我也能大抵猜到这些家伙在聊甚么,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些吹牛扯谎的事情。对于这类无聊的事情,我实在是没有一点兴趣,不听也罢。
此时现在,这个混蛋家伙,正一边灌着啤酒,一边东拉西扯的说着甚么,看模样非常的欢畅,明显底子没有把之前犯下的错误放在心上。
“唉!”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烦死了!还是出去透透气吧!”一边着牢骚,一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很快,我便在这帮闹腾的人群中找到了曾经一起喝酒吹牛的家伙们。那几个家伙现在正拿着啤酒,兴趣昂扬的喝着乐着,仿佛是在说着甚么非常风趣的事情。
心头的肝火越烧越旺,身材跟着开端蠢蠢欲动起来。我不自发的捏紧了手里的杯子,渐渐的从坐位上站了起来,脑筋里甚么也没想,就想着用手里的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算是给他一个标致的见面礼。
夜幕来临,我仍旧像个木头一样,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屋里没有开灯,但不暗中。书房的采光很好,两扇庞大的落地窗,即便是在夜晚,那江景的灯火,也能通过窗户晖映出去,使得书房内获得些许亮光。
在这类讨厌情感的影响下,我垂垂落空了写下去的动力。停下来,盯着面前的屏幕,看着如同复印出来的稿件,固然有做过窜改,但却毫偶然意。此时现在在我的眼里,这十几万字的初稿,美满是没有灵魂的废纸。
抄袭改编本身的小说,对于我这个有着丰富写作经历的作家而言,实在是件非常简朴轻易的事情。
固然说这么做并不但彩,也并非出于我的本意,但我想得也很明白,与其如许呆,等着那不晓得甚么时候才会呈现的灵感,白白的华侈时候,还不如像如许动点歪脑筋,早点把任务做完,这才是霸道。
我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混蛋,如果瞪眼能杀人的话,恐怕这家伙此时已经被我杀了几百次了。
我口中所说的那帮家伙,指得就是那帮生前常常和我一起花天酒地,湖吃海喝的狐朋狗友们,也就是那几个在我的葬礼上,没精打采的家伙们。
一边感慨难过,一边徐行向前,拐过一个转角,我走到了酒吧门口。抬开端,看了一眼闪动的招牌,喃喃自语了一句,“那帮家伙明天会在这里吗?”
没几天的工夫,我就已经洋洋洒洒的写下了十几万字。
我决定来一次本身抄本身,把身为凌峰期间写的最为对劲的作品拿出来,在不窜改其首要故事框架的环境下,相沿其套路,改改剧情,改改人设,把小说内容从里到外创新一遍,让它摇身一变,变成一部全新的小说,用这部小说去对付白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