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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那只女鬼留给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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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开心火葬场[第1页/共2页]

“贫道真是茅山第一百代传人。”

“我没有扯谎,我不会扯谎....”

“咦!竟然有排垂柳,这类阳性的植物也能发展在这里?”

一前一后的走进火化场,只听乌云一起喋喋不休,感慨万千。

“你会飞么?”唐颜问。

但都是脾气中人,唐颜岂会在乎这些?

冬暖夏凉,透气很强;到此火化,直升天国....

从走进火化场开端,唐颜就一言不发。这倒不是说他很冷酷,如果换成平时,他或许还会跟人闲谈一会,但现在哪另有表情?

普通环境,这个时候,老赵都在后山。

“我能证明我是茅山传人,看...这就是茅山令。”乌云还在辩白。

“大师,阿谁...吃完饭,你还是走吧...”

但徒弟他白叟说的最后那句话,至今乌云都还一头雾水。

“施主请留步,可知银行那边能去?”乌云仓猝喊道。

这何尝不是一条前程。

“施主,敢问贵姓大名?”乌云问道。

“你连这个都不晓得,还说你是甚么传人?”

此人手提一个破箱子,见乌云在那里张望,便问道:“接人?”

吃饱喝足,将饭打包,唐颜就向后山走去。

乌云点头,故作一副高人姿势。

“呃...阿谁....贫道还是不喝了吧!就...就饿..”乌云有些踌躇。

“不会...”

“哇~!这颗青菜竟然长在白菜堆里,莫非....”

“你怎能不信?”乌云愁闷之极。

这荒山野岭,好不轻易见到这么个活人,乌云天然不能将他放跑了,归正也不是他一小我叫本身骗子...

“林正英晓得么?”

.....

这火化场是唐老三一个好朋友在办理,上大学以后每逢假期唐颜就会来这里兼职。而这几天又产生了这些事,他就筹办在这里常驻了。

固然这春联还是让人摸不出眉目,但此地的气味却使得乌云皱起了眉头。

以是...挑选了走路。

高兴火化场是一家办事全面的机构,除了供应火化办事以外,另有后山千米好地让人挑选。偌大的火化场只要一人在打理,此人就是唐颜老爹的好兄弟――赵高兴,火化场就是因他名字定名。

此人瞥见乌云的打扮,再问:“羽士?”

“喝酒么?”这时,厨房中唐颜问道。

饭是吃完了,但乌云没走,几杯酒下肚,已经醉倒在地。

这句话本身是一句台词,这两天乌云可没少说。大多数时候,别人都懒得理睬本身,他下认识的说出来,都仿佛想到成果了。

“呀...这间屋顶破了个大洞,莫非此中有大学问?”

乌云点头。

将死人往火炉里一丢,开闸、计时、关闸...拿出来...很简朴...

“传人...就长你如许?”

就在乌云感慨的时候,火化场走来了一个浑身沾满泥土的人,仿佛长途跋涉,翻山越岭才来到这里。

从昨晚走到现在,滴水未进,饭也没吃,可想而知他现在的表情。

“菊花朝阳发展,这沟里的菊花莫非新种类?”

郊区间隔这里将近八十里,这八十里路可谓是一个足迹,一个足迹走下来的!

看不透,是因为本身境地不敷!

“这个...不知呀!很驰名么?”

乌云当真的答复:“两天没吃了...”

此人表情仿佛不是很好,只顾往前走,底子就没有理睬乌云。

“你说你是茅山派的?还甚么108代传人...打住!我们说点实在的好不好?”

至于人为嘛..没啥底人为,端赖拿提成用饭,烧一个300块,一个月下来,也能烧上十个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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