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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类要投喂我[末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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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南歌魅力[第1页/共3页]

因为南歌这个吸引丧尸的体质,是没人敢在城外逗留了,因而车队开了大半夜,在一处深山中停下了。

并且,她的感官,产生了一点儿窜改。

而厉琛,还朝着往北海主基地去的路疾走着。

南歌打了个哈欠,还在想,之前她都不会困的,现在竟然想睡觉了。

这一点,厉琛也发明了,提着的心,总算是放松了大半。

“之前南歌姐都不睡觉的吧?”辛雨华问。

叶邵站起来后,还迷惑地说:“歌儿是跟着一队如何的强者?不会是碰到北海主基地的人了吧。”

固然不是很浓厚,也充足让南歌镇静了。看来她今后找到香水,能够本身先闻闻再用!

但南歌除了晓得他是雷系异能,血液挺好喝以外,就甚么都不晓得了。

沈琴雅模糊感觉有点儿甚么不太对,也没多问。

叶邵和厉琛的设法是一样的,有了南歌的踪迹,总比没有强。

南歌把她的手拽下去,心想我那里无辜了。

南歌在内心轻哼,谁不讲卫生了,我现在就去洗脸去。

就这么七拐八拐地,绕过了丧尸堆积的处所,他们算是从安兰城外走了一圈,好不轻易才出城。

叶邵面不改色地翻过一个丧尸,对厉琛道:“他们猎杀了丧尸今后,把统统晶核都剜走了,可见当时的环境并不凶恶。”

“嗯。”南歌又打了个哈欠。

南歌把刀放归去,不甚在乎地歪着头说:“现在的植物如何都这么凶悍了。”

以是南歌如果想要,也不会有人和她抢的。

南歌现在确切已经进入了浑沌状况,别说是抱她了,就算是对她下杀手,她都醒不过来。

但出了城,遵循他们的车辙又追了几十里地,却找不到踪迹了。

嗯,因为过了一天,血液都不新奇了,加上南歌特别饿,她就把七个都喝掉了。

宗皓轩身材高大,长得俊美,还是罕见的雷系异能,方才一个雷电轰下去,周身都是亮闪闪的电光,真让这些女人们感觉帅呆了。

南歌皱了皱眉,不由得想起了厉琛那张脸来。真正说过,要一向对她好的男人,只要厉琛。

他没有焦急分开,贴着后座的边沿坐着,伸脱手,握住了南歌的手腕。

好久后,他下车,固然没有转头,可却感受,一颗心,都落在南歌的身上了。

等做完,他才无法地笑了一下。真是,他在对一个丧尸做甚么。

并且进山的路,也只要他们晓得,车子停下后,统统人都松了口气,今晚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没甚么干系。”南歌心想,我现在还算是被他挟持着呢。

季世了,大师非常重视节俭水资本,洗脸水,都是几次操纵的。

沈琴雅也发明南歌睡着了,小声地说:“给她送到车内里去吧。”

“我不想要。”宗皓轩皱着眉头,声音却不再酷寒:“此次你还是只要精力系的?”

宗皓轩参与了分晶核,但他们明天猎杀了几千个丧尸,竟然只得了三枚,还是品阶很低的。

早上,南歌又没和大师一起用饭,沈琴雅本来见南歌不在,还想给她留着的,谁晓得宗皓轩说南歌已经吃过了。

为了尽快追上南歌,也为了赶到一个安然的处所,厉琛鼓励大师再撑一段时候,他们到了下一个城镇边再歇息。

没有温度,也没有脉搏。南歌睡着的时候,就像是被冰封了一样。

女孩子么,凑到一起,终究根基上都说到男人上去了。这些人都很喜好辛雨华,但是如果动心的话,必定是对宗皓轩。

其别人也没有甚么贰言,启动车子的时候,倒是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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