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城[第1页/共2页]
但是他身后那人大抵是认定他不敢张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又大力摸了一把!
“之之!我明天早晨一向在思虑一个题目!”
阮梅之和萧罗礼一起合租了快六年,相互知根知底,萧罗礼晓得阮梅之是当下最风行的少女杂志《樱桃纪》的编辑之一,而阮梅之也晓得萧罗礼明显家里非常有钱,却恰好想不开要去当收集写手,何如必苦码字六年多,至今也不过是个三流种马写手。
那人抱着刺痛的胸口“嗷”的一声倒下了。
阮梅之一开端还没反应过来,觉得只是别人不谨慎碰到他了。
阮梅之一大早就被他的手机闹钟唤醒了。
他立即站了起来,回身扑进房间里,一脸镇静地敲打起了键盘来。
坏处就是……在公交车/火车/地铁上之类的交通东西上特别轻易招惹咸猪手。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萧罗礼的狗头:“骚年,断念吧,你是不会有妹子粉的。”
窗外熟谙的风景一晃而过,就在他被一摇一晃的公交车晃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一只手却俄然悄悄地摸上了他的屁股。
两人在相互得知对方名字的一刹时,他们之间立即就产生了巨大的革/命友情。
他迷含混糊地展开眼睛,挠了挠头发正想从床上爬起来。
好处就是轻易让民气生好感,办起事来事半功倍。
镜子里的清秀青年便嘴角微翘,暴露了脸颊上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另有两颗小虎牙。
但是实际上,他本年已经二十八岁了。
对于阮梅之而言,长着这么一张娃娃脸,有好处也有坏处。
“不然你去写*小说吧,”阮梅之随口说了一句,“说不定如许就会有妹子粉了。”
大学四年,阮梅之的舍友们常常一口一个“软妹子”“妹子”的喊他……的确不堪回顾。
阮梅之仿佛天生自带招惹咸猪手体质,从小到大,他都不晓得被偷偷摸过多少回屁股了。
阮梅之冷静往中间挪了挪,试图摆脱那只咸猪手。
正中红心。
阮梅之这个名字固然乍一看非常风雅,再一看还是非常风雅,但是一旦念起来就如何念如何不对劲了,自从几年前“宅男”“腐女”“软妹子”之类的二次元词汇风行开来,每天顶着这么一个名字招摇过市的阮梅之的确压力山大。
洗漱完以后,阮梅之对着镜子清算了一下仪表。
萧罗礼顿时双眼一亮:“有事理!”
那小我影如同电影里的慢镜头普通缓缓抬开端来,暴露了他乌黑混乱的刘海下一双带着浓厚黑眼圈的眼睛,语气非常的幽怨:“之之……”
阮梅之顾恤地伸手摸了摸那小我的头,浅笑着说:“傻孩子,因为你是种马写手啊,写种马小说如何能够有妹子粉呢?”
阮梅之下认识转头一看,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只疑似是刚才的咸猪手的手被别的一只手紧紧抓住了,别的那只手白净而有力,五指苗条都雅,一双非常标致的手。
不过阮梅之也没比萧罗礼好到那里去,他至今也不过是个小编辑罢了。
镜子里是一张看着年纪不大的娃娃脸,眉眼清秀,清爽洁净,如果只看这张脸的话,说他只要十七八岁说不定都有人信。
因为此时恰是上放工岑岭期,以是人很多,公交车一来,大师都一窝蜂往上挤,阮梅之细胳膊细腿的差点没挤上去,幸亏关头时候,大嗓门的司机发话了:“内里的人再往里挤一挤!再挤一挤!”
车厢里顿时再次人挤人,终究腾出了小半个空位来,阮梅之好不轻易挤了上去,还没站稳,司机就已经踩下了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