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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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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1)[第2页/共4页]

有星孛于河鼓。

御史大夫官既罢,议者多觉得古今异制,汉自天子之号下至佐史,皆分歧于古,而独改三公,职事难清楚,无益于治乱。因而朱博奏言:“故事:选郡国守相高第为中二千石,选中二千石为御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位次有序,以是尊圣德,重国相也。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为丞相,权轻,非以是重国政也。臣愚觉得大司空官可罢,复置御史大夫,禀承旧制。臣愿极力以御史大夫为百僚率!”上从之。夏,四月,戊午,更拜博为御史大夫。又以丁太后兄阳安侯明为大司马、卫将军,置官属;大司马冠号仍旧事。

建平二年丙辰,公元前五年春,正月,有星孛于牵牛。

孝哀天子中

建平三年丁巳,公元前四年春,正月,立广德夷王弟广汉为广平王。

建平四年戊午,公元前三年春,正月,大旱。

傅太后怨傅喜不已,使孔乡侯晏风丞相朱博令奏免喜侯。博与御史大夫赵玄议之,玄言:“事已前决,得无不宜?”博曰:“已许孔乡侯矣。匹夫相要,尚相得死,何况至尊!博唯有死耳!”玄即答应。博恶独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汜乡侯何武前亦坐过免就国,事与喜类似,即并奏:“喜、武前在位,皆无益于治,虽已退免,爵土之封,非所当也。皆请免为庶人。”上知傅太后素尝怨喜,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诣尚书问状,玄辞服。有诏:“左将军彭宣与中朝者杂问”,宣等奏劾“博、玄、晏皆不道,不敬,请召诣廷尉诏狱”。上减玄极刑三等;削晏户四分之一;假谒者节召丞相诣廷尉,博他杀,国除。

上既改号月馀,寝疾自如。夏贺良等复欲妄变政事,大臣争觉得不成许。贺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寻辅政。”上以其言无验,八月,诏曰:“待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能够永安国度。朕信道不笃,过听其言,冀为百姓获福,卒无嘉应。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六月甲子圣旨,非赦令,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奸态当穷竟。”皆下狱,伏法。寻及解光减死一等,徙敦煌郡。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号之议,而为关内侯师丹所劾奏,免为庶人。时天下衰粗,委政于丹,丹不深惟褒广尊号之义,而妄称呼,抑贬尊号,亏损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圣,昭然定尊号,宏以忠孝复封高昌侯;丹恶逆暴著,虽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请免为庶人。”奏可。又奏:“新都侯王莽前为大司马,不广尊尊之义,抑贬尊号,亏损孝道,当伏显戮。幸蒙赦令,不宜有爵土,请免为庶人。”上曰:“以莽与太皇太后有属,勿免,遣就国。”及平阿侯仁臧匿赵昭仪支属,皆遣就国。

玄月,以光禄勋平当为御史大夫;冬,十月,甲寅,迁为丞相;以冬月故,且赐爵关内侯。以京兆尹平陵王喜为御史大夫。

关东民无端惊走,持稿或槀一枚,转相付与,曰行西王母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跣,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不成制止。民又集会里巷阡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至秋乃止。

仲春,癸卯,上遂下诏封商为汝昌侯。

傅太后又自诏丞相、御史大夫曰:“高武侯喜附下罔上,与故大司空丹同心背畔,放命圮族,不宜奉朝请,其遣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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