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1)[第1页/共3页]
孝昭天子上
大雨,至于十月,渭桥绝。
上官桀父子既尊,大德长公主,欲为丁外人求封侯,霍光不准。又为外人求光禄大夫,欲令得召见,又不准。长主大以是怨光,而桀、安数为外人求官爵弗能得,亦惭。又桀妻父所幸充国为太医监,阑入殿中,下狱当死;冬月且尽,盖主为充国入马二十匹赎罪,乃得减死论。因而桀、安父子深怨光而重德盖主。自先帝时,桀已为九卿,位在光右,及父子并为将军,皇后亲安女,光乃其外祖,而顾独裁朝事,由是与光争权。燕王旦自以帝兄不得立,常抱恨望。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制作酒榷、盐、铁,为国兴利,伐其功,欲为后辈得官,亦痛恨光。因而盖主、桀、安、弘羊皆与旦通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食之,既。
始元四年戊戌,公元前八三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
武帝初崩,赐诸侯王玺书。燕王旦得书不肯哭,曰:“玺书封小,京师疑有变。”遣幸臣寿西长、孙纵之、王孺等之长安,以问礼节为名,阴刺候朝廷事。及有诏褒赐旦钱三十万,益封万三千户,旦怒曰:“我当为帝,何赐也!”遂与宗室中山哀王子长、齐孝天孙泽等结谋,诈言以武帝时受诏,得职吏事,修武备,备非常。郎中成轸谓旦曰:“大王渎职,独可起而索,不成坐而得也。大王壹起,国中虽女子皆奋臂随大王。”旦即与泽谋,为奸书,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令人传行郡国以动摇百姓。泽谋归出兵临菑,达成州刺史隽不疑。旦招来郡国奸人,赋敛铜铁作甲兵,数阅其车骑、材官卒,发民大猎以讲士马,须期日。郎中韩义等数谏旦,旦杀义等凡十五人。会侯成知泽等谋,以告隽不疑。八月,不疑收捕泽等以闻。天子遣大鸿胪丞治,连引燕王。有诏,以燕王嫡亲,勿治;而泽等皆伏法。迁隽不疑为京兆尹。
谏大夫杜延年见国度承武帝豪侈、师旅以后,数为大将军光言:“年事比不登,流民未尽还,宜修孝文时政,示以俭省、宽和,顺天心,说民意,年事件应。”光纳其言。延年,故御史大夫周之子也。
秋,八月,诏曰:“往年灾害多,本年蚕、麦伤,所振贷种、食勿收责,毋令民出本年田租。”
初,武帝挞伐匈奴,深切穷追,二十馀年,匈奴马畜孕重堕殰,罢极,苦之。常有欲和亲意,未能得。狐鹿孤傲于有异母弟为左多数尉,贤,国人乡之,母阏氏恐单于不立子而立左多数尉也,乃私使杀之。左多数尉同母兄怨,遂不肯复会单于庭。是岁,单于病且死,谓诸朱紫:“我子少,不能治国,立弟右谷蠡王。”及单于死,卫律等与颛渠阏氏谋,匿其丧,矫单于令,更立子左谷蠡王为壶衍韑单于。左贤王、右谷蠡王怨望,率其众欲南归汉,恐不能自致,即胁卢屠王,欲与西降乌孙。卢屠王告之单于,令人验问,右谷蠡王不平,反以其罪罪卢屠王,国人皆冤之。因而二王去居其所,不复肯会龙城,匈奴始衰。
八月,改元。
冬,无冰。
罢儋耳、真番郡。秋,大鸿胪广明、军正王平击益州,斩首、捕虏三万馀人,获畜产五万馀头。
三月,遣使者振贷穷户无种、食者。
始元元年乙未,公元前八六年夏,益州夷二十四邑、三万馀人皆反。遣水衡都尉吕辟胡募吏民及发犍为、蜀郡奔命往击,大破之。
玄月,丙子,秺敬侯金日磾薨。初,武帝病,有遗诏,封金日磾为秺侯,上官桀为安阳侯,霍光为博陆侯;皆之前捕反者马何罗等功封。日磾以帝少,不受封,光等亦不敢受。及日磾病困,光白封,日磾卧受印绶;一日薨。日磾两子赏、建俱侍中,与帝略同年,共卧起。赏为奉车,建驸马都尉。及赏嗣侯,佩两绶,上谓霍将军曰:“金氏兄弟两人,不成使俱两绶邪?”对曰:“赏自嗣父为侯耳。”上笑曰:“侯不在我与将军乎?”对曰:“先帝之约,有功乃得封侯。”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