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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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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第4页/共4页]

三十九年辛卯,公元前三三零年秦伐魏,围焦、曲沃。魏入少梁、河西地于秦。

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韩申不害卒。

孟尝君聘于楚,楚王遗之象床。登徒直送之,不欲行,谓孟尝君门人公孙戌曰:“象床之直令媛,苟伤之毫发,则卖老婆不敷偿也。足下能使仆无行者,有先人之宝剑,愿献之。”公孙戌承诺,入见孟尝君曰:“小国以是皆致相印于君者,以君能振达贫困,存亡继绝,故莫不悦君之义,慕君之廉也。今始至楚而受象床,则未至之国将何故待君哉!”孟尝君曰:“善。”遂不受。公孙戌趋去,未至中闺,孟尝君召而反之,曰:“子何足之高,志之扬也?”公孙戌以实对。孟尝君乃书门版曰:“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入谏!”

四十三年乙未,公元前三二六年赵肃侯薨,子武灵王立。置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先问先君贵臣肥义,加其秩。

卫平侯薨,子嗣君立。卫有胥靡亡之魏,因为魏王以后治病。嗣君闻之,令人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魏不与,乃以左氏易之。摆布谏曰:“夫以一都买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无小,乱无大。法不立,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诛必,失十左氏,有害也。”魏王闻之曰:“人主之欲,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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