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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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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 (2)[第1页/共3页]

隋炀帝凶问至东都,戊辰,留守官奉越王即天子位,大赦,改元皇泰。是日于朝堂宣旨,以时钟金革,公私皆本日大祥。追谥大行曰明天子,庙号世祖;追尊元德太子曰整天子,庙号世宗。尊母刘良娣为皇太后。以段达为纳言、陈国公,王世充为纳言、郑国公,元文都为内史令、鲁国公,皇甫无逸为兵部尚书、杞国公,又以卢楚为内史令,郭文懿为内史侍郎,赵长文为黄门侍郎,共掌朝政,时人号“七贵”。皇泰主端倪如画,温厚仁爱,气势仿佛。

东都号令不出四门,人无固志,朝议郎段世弘等谋应西师。会西师已还,乃遣人招李密,期以己亥夜纳之。事觉,越王命王世充讨诛之。密闻城中已定,乃还。

乙酉,奉隋帝为酅国公。诏曰:“近世以来,时运迁革,前代亲族,莫不诛夷。兴亡之效,岂伊人力!其隋蔡王智积等子孙,并付所司,量才选用。”

上待裴寂特厚,群臣无与为比,犒赏服玩,不成胜纪;命尚书奉御日以御膳赐寂,视朝必引与同坐,入阁则延之卧内;言无不从,称为裴监而不名。委萧瑀以庶政,事无大小,莫不关掌。瑀亦孜孜极力,绳违举过,人皆惮之,毁之者众,终不自理。上尝有敕而内史不时宣行,上责其迟,瑀对曰:“大业之世,内史宣敕,或前后相违,有司不知所从,其易在前,其难在后;臣在省日久,备见其事。今王业经始,事系安危,远方有疑,恐失时缘,故臣每受一敕必勘审,使与前敕不违,始敢宣行;稽缓之愆,实因为此。”上曰:“卿用心如是,吾复何忧!”

初,五原通守栎阳张长逊以中原大乱,举郡附突厥,突厥觉得割利特勒。郝瑗说薛举,与梁师都及突厥连兵以取长安,举从之。时启民可汗之子咄苾,号莫贺咄设,建牙直五原之北,举遣使与莫贺咄设谋犯境,莫贺咄设许之。唐王使都水监宇文歆赂莫贺咄设,且为陈短长,止其出兵,又说莫贺咄设遣张长逊入朝,以五原之地归当中国,莫贺咄设并从之。已卯,武都、宕渠、五原等郡皆降,王即以长逊为五原太守。长逊又诈为圣旨与莫贺咄设,见知其谋。莫贺咄设乃拒举、师都等,不纳其使。

世子建成等至东都,军于芒华苑;东都闭门不出,遣人招谕,不该。李密出军争之,小战,各引去。城中多欲为内应者,赵公世民曰:“吾新定关中,底子未固,悬军远来,虽得东都,不能守也。”遂不受。戊寅,引军还。世民曰:“城中见吾退,必来追蹑。”乃设三伏于三王陵以待之;段达果将万馀人追之,遇伏而败。世民逐北,抵其城下,斩四千馀级。遂置新安、宜阳二郡,使行军总管史万宝、盛彦师将兵镇宜阳,吕绍宗、任瑰将兵镇新安而还。

初,帝遣马元规慰抚山南,南阳郡丞河东吕子臧独据郡不从;元规遣使数辈谕之,皆为子臧所杀。及炀帝遇弑,子臧发丧成礼,然后请降;拜邓州刺史,封南郡公。

壬申,命裴寂、刘文静等修定律令。置国子、太学、四弟子,合三百馀员,郡县学亦各置生员。

蒲月,山南安抚使马元规击朱粲于冠军,破之。

六月,甲戌朔,以赵公世民为尚书令,黄台公瑗为刑部侍郎,相国府长史裴寂为右仆射、知政事,司马刘文静为纳言,司录窦威为内史令,李纲为礼部尚书、参掌选事,掾殷开山为吏部侍郎,属赵慈景为兵部侍郎,韦义节为礼部侍郎,主簿陈叔达、博陵崔民幹并为黄门侍郎,唐俭为内史侍郎,录事参军裴晞为尚书右丞;以隋民部尚书萧瑀为内史令,礼部尚书窦□为户部尚书,蒋公屈突通为兵部尚书,长安令独孤怀恩为工部尚书。瑗,上之从子;怀恩,舅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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