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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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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章 (3)[第3页/共3页]

初,杨素尝以少谴敕送南台,命治书侍御史柳彧治之。素恃贵,坐彧床。彧从外来见之,于阶下端笏整容谓素曰:“奉敕治公之罪!”素遽下。彧据案而坐,立素于庭,辨诘事状。素由是衔之。蜀王秀尝从彧求李文博所撰《治道集》,彧与之;秀遗彧奴婢十口。及秀获咎,素奏彧以内臣交通诸侯,除名为民,配戍怀远镇。

蜀王秀至长安,上见之,不与语;明日,使使切让之。秀赔罪,太子诸王流涕庭谢。上曰:“顷者秦王糜费财物,我以父道训之。今秀蠹害生民,当以君道绳之。”因而付法律者。开府仪同三司庆整谏曰:“庶人勇既废,秦王已薨,陛下见子无多,何至如是!蜀王性甚廉洁,今被重责,恐不自全。”上大怒,欲断其舌,因谓群臣曰:“当斩秀于市以谢百姓。”乃令杨素等推治之。

观州长史元弘嗣迁幽州长史,惧为荣所辱,固辞。上敕荣曰:“弘嗣杖十已上罪,皆须奏闻。”荣忿曰:“竖子何敢玩我!”因而遣弘嗣监纳仓粟,扬得一糠一秕,皆罚之。每笞虽不满十,然一日当中,或至三数。如是积年,怨隙日构。荣遂收弘嗣付狱,不准其粮,弘嗣抽衣絮杂水咽之。其妻诣阙称冤,上遣使按验,奏荣残暴,赃秽狼籍;征还,赐死。元弘嗣代荣为政。酷又甚之。

始,毗为西宁州刺史,凡十一年,蛮夷酋长皆以金多者为豪隽,递相攻夺,略无宁岁,毗患之。后因诸酋长相帅以金遗毗,毗置金坐侧,对之恸哭,而谓之曰:“此物饥不成食,寒不裁缝,汝等以此相灭,不成胜数,今将此来,欲杀我邪!”一无所纳。因而蛮夷感悟,遂不相进犯。上闻而善之,征为大理卿,处法平允。

仁寿三年癸亥,公元六零三年秋,八月,壬申,赐幽州总管燕荣死。荣性严格,鞭挞摆布,动至千数。尝见道次丛荆,觉得堪作杖,命取之,辄以试人。人或自陈无罪,荣曰:“后有罪,当免汝。”既而有犯,将杖之,人曰:“前日被杖,使君许以有罪宥之。”荣曰:“无罪尚尔,况有罪邪!”杖之自如。

素既被疏,吏部尚书柳述益用事,摄兵部尚书,参掌奥妙;素由是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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