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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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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1)[第1页/共4页]

郎中令李敢,怨大将军之恨其父,乃击伤大将军,大将军匿讳之。居无何,敢从上雍,至甘泉宫猎,票骑将军去病射杀敢。去病时方贵幸,上为讳,云鹿触杀之。

春,起柏梁台。作承露盘,高二十丈,大七围,以铜为之。上有神仙掌,以承露,和玉屑饮之,云能够长生。宫室之修,自这天盛。

是岁,大农令颜诛。

大雨雪。

初,南越文王遣其子婴齐入宿卫,在长安取邯郸樛氏女,生子兴。文王薨,婴齐立,乃藏其先武帝玺,上书请立樛氏女为后,兴为嗣。汉数使使者风谕婴齐入朝。婴齐尚乐擅杀生自恣,惧入见要,用汉法比内诸侯,固称病,遂不入见。婴齐薨,谥曰明王。太子兴代立,其母为太后。

是岁,匈奴伊稚斜单于死,子乌维单于立。

元鼎三年丁卯,公元前一一四年冬,徙函谷关于新安。

春,仲春,中山靖王胜薨。

是岁,孔僅为大农令,而桑弘羊为大农中丞,稍置均输,以通货色。

初,御史中丞李文,与汤有鄐。汤所厚吏鲁谒居阴令人上变告文奸事,事下汤治,论杀之。汤心知谒居为之,上问:“变事踪迹安起?”汤佯惊曰:“此殆文故交怨之。”谒居病,汤亲为之摩足。赵王素怨汤,上书告:“汤大臣,乃与吏摩足,疑与为大奸。”事下廷尉。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汤亦治他囚导官,见谒居弟,欲阴为之,而佯不省。谒居弟弗知,怨汤,令人上书,告汤与谒居谋共变告李文。事下减宣,宣尝与汤有鄐,及得此事,穷竟其事,未奏也。会人有盗发孝文园瘗钱,丞相青翟朝,与汤约俱谢,至前,汤独不谢。上使御史案丞相,汤欲致其文“丞相见知”,丞相患之。丞相长史朱买臣、王朝、边通,皆故九卿、二千石,官吏绝在汤前。汤数行丞相事,知三长史素贵,故陵折,丞史遇之,三长史皆痛恨,欲死之。乃与丞相谋,使吏捕案贾人田信等,曰:“汤且欲奏请,信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事辞颇闻,上问汤曰:“吾所为,贾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汤不谢,又佯惊曰:“固宜有。”减宣亦奏谒居等事。天子以汤怀诈面欺,使赵禹切责汤,汤乃为书谢,因曰:“陷臣者,三长史也。”遂他杀。汤既死,产业直不过五百金。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污恶言而死,何厚葬乎!”载以牛车,有棺无椁。天子闻之,乃尽按诛三长史。十仲春,壬辰,丞相青翟下狱,他杀。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吏民之坐盗铸款项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者不成胜计,天下大略无虑皆铸款项矣。犯者众,吏不能尽诛。

初,异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张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贵爵朝贺以苍璧,直数千,而以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张汤又与异有鄐,及人有告异以它事,下张汤治异。异与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该,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以后,有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阿谀取容矣。

六月,诏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循郡国,举兼并之徒及守、相、为吏有罪者。

骞既至乌孙,昆莫见骞,礼节甚倨。骞谕指曰:“乌孙能东居故地,则汉遣公主为夫人,结为兄弟,共距匈奴,匈奴不敷破也。”乌孙自以远汉,未知其大小;素服属匈奴日久,且又近之,其大臣皆畏匈奴,不欲移徙。骞留久之,不能得其方法,因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眠、身毒、于阗及诸旁国,乌孙发译道送骞还,使数十人,马数十匹,随骞报谢,因令窥汉大小。是岁,骞还,到,拜为大行。后岁馀,骞所遣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因而西域始通于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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